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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森林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日期:2019-10-16     浏览:0    
陆良县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森林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发布时间:2019-10-16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安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18日修正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陆良县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森林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编号:Ay【2019】010号)面向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信息

2.1 项目名称:陆良县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森林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2.2 招标编号:Ay【2019】010号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采购内容:陆良县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森林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投资人

2.5 项目性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2.6 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

2.7 项目投资规模:陆良县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森林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本项目可研估算动态总投资为 72,755.66 万元,本实施方案根据可研报告项目投资进度,按照人民银行五年期及以上基准利率4.9%上浮20%计算,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75,153.84万元。包括建安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项目范围主要包括:

2.7.1森林城市:包括线状绿化造林260km(包括公路绿化150km、河道绿化110km),片状绿化造林18810亩(包括城区绿化1120亩、城市面山绿化12800亩、公益性公墓绿化300亩、采石场植被恢复350亩、水源涵养林2500亩、森林公园1740亩),以及其它设施(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花木山林场生态停车场,雕塑广场以及五峰山自然科学数字体验馆)建设等。

2.7.2林业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包括绿化苗木基地产业园建设1645亩;林下松露保育扩繁基地建设8000亩。

2.7.3支撑体系:包括林区道路25km、生物防火隔离带160km、瞭望台3座。

2.8 本项目运作方式为“BOT”(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写),即“建设-运营-移交”。

2.9中标潜在社会投资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陆良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陆良县碧水蓝天林业开发投资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代表(陆良县碧水蓝天林业开发投资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20%,成交潜在社会投资人的股权比例为80%。经县人民政府授权,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

2.10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5年(第1年~第2年为人工造林和支撑体系建设期;第3年~第5年为造林后抚育管护期),运营期15年。

2.11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3.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以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给予6%价格扣除。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4.1.1申请人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

4.1.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1.4申请人(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4.1.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需涵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银行授信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以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证明或存款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承担融资责任方需具备该项条件。

4.1.6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是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2申请人建设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文)的通知

4.2.1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园林绿化项目;还应具备与从事本项目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4.2.2申请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4.2.3申请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4 项目负责人要求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4.2.5技术负责人要求

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

4.2.6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派的其他管理人员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相匹配的有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4.2.7 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企业服务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省外建筑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上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4.3财务要求

4.3.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出具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6年至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2016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至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各方应满足该要求)。

4.4信誉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需提供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的声明和保证。

4.5法律要求

4.5.1申请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出现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被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声明和保证。

4.5.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或有罪等)、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过去三年(2016-2018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其他贿赂行为的声明和保证。

4.6业绩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2016年以来至少有1个园林绿化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

4.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4.7.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申请人若同时具有投融资能力及建设施工能力无需组联合体。

4.7.2如以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等责任义务;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4.7.3中选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8其他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

采购人于2019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 10 月至2019年 9 月缴费证明原件)于2019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前自行抵达项目所在地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参与现场踏勘和答疑会,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签到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的,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7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可以全部参与投标;合格申请人在7家以上时,应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7家申请人参与投标。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投资人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9年 10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至2019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jyxt.qj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现场办理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前台服务区CA办理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

6.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套,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7.1网上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现场递交:申请人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按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视为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还须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光盘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如光盘与电子交易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的为准,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com/)、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媒体上公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曲靖市陆良县中枢街道西华路122号

联系人:高永坤

联系电话:1398746673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安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安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陆良县南润枫景一期4栋8号)

联系人:左立峰 

电话:15969125024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服务QQ: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 10 月 16 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资格预审公告.doc2019-10-15 10:33:19

发布编辑:jyxt.qjggzyxx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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