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覃塘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樟木镇大旗村、元金村、川山村片区)施工(GGZC2019-G2-40165-XPZB)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覃塘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覃塘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樟木镇大旗村、元金村、川山村片区)施工
项目编号:GGZC2019-G2-40165-XPZB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大旗村、元金村、川山村。
建设规模:覃塘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樟木镇大旗村、元金村、川山村片区)施工。(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叁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3319800.00)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覃塘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樟木镇大旗村、元金村、川山村片区)施工。(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注:投标人如第一次报名,报名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则无需注册,可直接使用已在诚信库内备案的人员身份证或企业CA锁登陆。】
2、报名时间:2019年 11 月 20 日至2019年 11 月 26 日止。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 月12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6.2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 9558832116000222907 。
备注:
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非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代理机构以项目名称统一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6.3、保证金收退注意事项:
(1)各交易人应在交易平台上仔细检查注册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所投标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同时,缴纳保证金时在备注栏填写完整的投标项目名称。
(3)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和后果,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刘立清,联系电话:0775-4552102。在网站操作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向李绍华、陆有卓咨询,联系电话:0775-4556192。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20%为工程开工预付款。
进度款款支付方式:(1)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为开工预付款;(2) 工程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3)经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经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工程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质期满后20天拨付到施工单位指定账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dlztb.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ggjy.gxgg.gov.cn)网上发布。
10、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0775-4721505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1号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137号
邮 编: 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 韦雪丽 联 系 人:戈伟梅
电 话: 0775-4723837 电 话:0775-4556706
传 真:0775-4556706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