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并上市券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上市券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上市券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 分到2019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上市券商服务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上市券商服务。招标人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
太阳能发电及中小水电的生产与运营。现场服务地点主要为北京、各分公司驻地(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昆明、成都、兰州、南京、广州、盐城、石家庄、哈尔滨、济南)及项目所在地。
截止2018 年末招标人投产及在建的风电、太阳能以及中小水电等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1000
万千瓦,项目遍及30 个省市自治区。资产总额超过800 亿元,营业收入超过70 亿元。
工作内容:对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上市提供券商服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公司实现上市的战略目标,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为公司提供上市辅导、保荐及承销服务,协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并解决瑕疵问题,研究策划上市路径,制作IPO 申报材料等首发上市全过程相关服务事项。
本项目实施保荐及联合承销,本次招标选择保荐人及承销商。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 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招标人进行尽职调查;
② 对招标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辅导和专业培训,帮助其了解与
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
责任;
③ 帮助招标人调整改进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等;
④ 协助招标人制定上市发行方案,提供相关建议,组织招标人和其它中介机构制作发行申
请文件,并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并出具发行保荐
报告;
⑤ 组织招标人和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反馈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
⑥ 负责证券发行的承销工作,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⑦ 与招标人共同组织路演、询价和定价工作;
⑧ 在招标人证券上市后,保荐人持续督导招标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持
续督导义务;
⑨ 对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上市提供其他相关券商服务。
服务完成时间:2019 年至2020 年,具体完成时间以招标人公开发行A 股并上市进度确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承销保荐子公司,且已取得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③投标人在证券公司分类(以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中近两年(2017-2018 年)连续获得A 评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在2017 日至2018 日期间具有A 股各类股权融资成功案例至少30 例(以Wind 数据为准,按发行日统计);
信誉要求:①在2017 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投资银行业务中(包括但不限于IPO、并
购、重组、增发等)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处罚或于投标截止日前正处于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期间(要求提供承诺书);②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人员要求: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保荐代表资格,且在2017 日至2018 年12月31 日承担过至少1 股成功IPO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签字保荐代表人(以IPO 发行日为准);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签字保荐代表人在2017 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投资银行业务中(包括但不限于IPO、并购、重组、增发等)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处罚或于投标截止日前正处于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期间(要求提供承诺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投标人或其所属的证券公司母公司2017 年度总资产超
过1500 亿元,净资产超过450 亿元,营业收入超过90 亿元(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7
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 时整至2019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50910110)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
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
公司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0200209519200005317)。线下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下载权限。
4.4 如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
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
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身份认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部分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标书
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 电子钥匙)。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
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 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一号B座621 会议室;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
未送达到指定地点;(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
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白广路二条12 号 地 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1 号
邮 编:100053 邮 编:100038
联系人: 周女士 联 系 人: 屈恩
电 话: 010-58689745 电 话: 010-57081319
传 真: 010-58689514 传 真: 010-57081315
电子邮箱:zhou_yuejiao@ctg.com.cn 电 子 邮 箱: qu_en@ctg.com.cn
招标采购监督:中国三峡新能源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投标文件上传问题
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电话:010-50910110
传真: 010-5708131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单位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十二号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10-58689745
电子邮件:zhou_yuejiao@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 号三峡集团公司312 室
联 系 人: 屈先生
电 话: 010-57081319
电子邮件: qu_e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tgti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