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八师团场清洁能源供热及环保改造工程(新建121团炮台镇、142团新安镇、148团西营镇等三个热电厂供热管网,并配套新建中继泵站3座)项目设计已经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八师团场清洁能源供热及环保改造工程(新建121团炮台镇、142团新安镇、148团西营镇等三个热电厂供热管网,并配套新建中继泵站3座)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101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5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热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 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设备(动力或暖通)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和进疆备案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6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网上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6月19日至2019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