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立体停车库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招标公告
赣建兴招字【2019】第011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国县立体停车库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由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字【2019】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总投资为1456.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设计与施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位于兴国县平川大道;
(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额为 1456.00 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相关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4)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停车库、进出车道改造、绿化、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消防、智能管理等配套设施工程;
(5)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包含设计周期40天,①优化方案设计:5天;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及相关资料提交后15天完成;③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后20天完成;
施工工期为170日历天;
(6)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三、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及等级要求: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可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必须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显示本单位及本次投标注册类人员的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机构人员应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7)施工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及等级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8)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建筑类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9) 在近3年内(截止到开标前一日)投标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发生被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近6个月内(截止到开标前一日)被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0)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7 月 9 日至2019年 7 月 31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1 日上午 10时00分 ,标书递交地点: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接收单位: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 其他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兴国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5322026,举报邮箱:xgcjzzb@126.com;
(2) 本项目设计概算控制价为1456.00万元,该投资额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估算招标控制价且是本工程包括所有费用结算的最高限价,最终设计与施工合同总价为:以财政部门审核后工程施工预算总造价×(1-9%)+设计费。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标准的70%计取(若在设计与施工过程中产生超出部分任何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4)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5)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 吴志明
联 系 人: 邱先生
电 话: 13970145821
地 址: 兴国县平川大道109号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大京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代 表 人: 李坊辉
联 系 人: 池先生
电 话: 1508380690
地 址:
招投标监督单位: 兴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797-5322935
2019年 7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