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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新区本级][非网招]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核心区星海湖提升工程

   日期:2019-07-10     浏览:0    

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核心区星海湖提升工程

招 标  

江新区建招字【2019】第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核心区星海湖提升工程已由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新管行发【2019】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祺周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核心区星海湖提升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核心区星海湖提升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赣江新区经开组团桑海中医药科创城(一期)范围内,北临新祺周大道,南至阳光大道,东接赣新大道,西靠桑海大道。

2.3工程总投资:总投资为14271.08万元。

2.4建设规模:总用地红线面积约296013m2,红线面积(不含水域)约149599m2,绿地面积约95355m2,绿地率约62.7%,停车位385个。内容为蓝心绿脉、双环四区的建设,由生态环湖路、护栏、硬地铺装、岸线优化、生态净水渠、水体、电气、污水收集系统、生态植被及配套服务设施组成。                                              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2个月;

2.6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优良等级:省优工程。

2.7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含临水临电)、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按资格要求拟派的所有人员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一体化平台指的是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施工单位还需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

3.4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3.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关键岗位人员:拟派至少一套八大员(机械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无岗位证书的可提供安全考核C证。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及“八大员”等主要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下业绩:

①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获得过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业绩;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完成过总投资额11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的是同类型的园林绿化、景观水渠、公园等项目;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业绩;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完成过总投资额11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的是同类型的园林绿化、景观水渠、公园等项目。

3.6信誉要求:

1)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各单位均须提供)。

3.7投标申请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其他要求

4.1、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必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后续投标。

5. 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获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时间:2019年710日至2019731日止;

开标时间:2019年81 日 09 时00分整;

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信息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祺周管理处

钢       联系电话:0791-83888203

招标代理: 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慧君

联系电话: 13576006718  15079041153  

 

编辑:ggzy.jiangx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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