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龙头山矿区选厂尾渣压滤干排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任务(第1次变更)
第1次变更
原答疑截止时间:2025-09-25 16:00:00 新答疑截止时间:2025-09-29 16:00:00
原报名截止时间:2025-09-28 16:00:00 新报名截止时间:2025-10-10 16:00:00
变更理由: 应招标人要求对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及(6)项进行变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企业。
②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制造生产能力,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证书,须满足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并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外购设备涉及特种设备的,应满足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证书)。
③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质量管理和终身免费售后服务。
④须具有至少三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采购能力。提供资质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
近5年至少完成10台套处理能力500t/d的压滤机设备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或现场图片),案例需注明处理规模、运行效果(如含水率达标证明)。
(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有国家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4)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厂家、接受代理商、接受经销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共同参与,否则作无效处理。(如代理商和经销商同时参与,以代理商为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负责设备安装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1)资质要求④的要求,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采购能力。提供资质原件扫描件。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成员都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第(1)中的①,第(4),(5)条的要求,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第(1)中的③,第(2),(3)条的要求。
⑤负责设备供应的联合体成员须为压滤机制造厂家(其他设备允许外购),需满足第(1)中的②,第(6)条的要求。外购设备涉及特种设备的,制造商须满足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进行审查)。
附件:
原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