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
2.项目规模:蜂窝式脱硝催化剂(268m)。
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机组于2023年3月7日交货;#2机组
于2023年4月6日交货。
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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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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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组上层#2机组上层脱硝催化剂 |
#1机组上层#2机组上层蜂窝式脱硝催化剂,数量合计为268 m,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机组上层#2机组上层脱硝催化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为具备蜂窝式催化剂生产厂家。
6.投标方应提供的高质量、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投标人应具有脱硝催化剂全尺寸实验检测评估 CNAS 认可(认可的检测范围应包含脱硝催化剂活性、脱硝效率、氨逃逸、SO2/SO3 转换率、压降、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抗压强度、磨损强度等相关参数),并提交 CNAS 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8.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 3 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和安全投运业绩(需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1)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业主联系方式等);(2)供货合同对应的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5000 m3/年,须提供相应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
11.投标人催化剂生产技术必须为引进国外成熟生产技术,须提供技术转让协议扫描件,原件备查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1-09 16:30到2023-01-17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