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零售营销数据集市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河北银行零售营销数据集市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北银行零售营销数据集市项目
2.实施周期:在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乙方须完成零售营销数据集市建设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零售营销数据集市的开发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资质可靠、经验丰富的软件开发公司,完成河北银行零售营销集市的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银行业零售营销数据集市同类项目建设案例。以项目合同名称或建设内容包含零售营销集市、零售客户集市、零售数据集市、零售集市、个人业务集市、个人客户集市、个人数据集市等相关内容的项目为准,项目分包、项目咨询案例为无效案例,实施案例中同一银行不同分行或不同阶段的项目视为同一个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复印件中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签章等要素清晰、齐全。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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