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省农安南洼子风电场容量37.7MW,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并网发电,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巴吉垒镇南侧,农安县隶属吉林省长春市,项目区域中心距农安县约34公里,距离长春市约60公里。项目建设66kV升压站一座,安装66kV GIS出线间隔一台(ZD12D-72.5);66kV主变1台(正泰,SZ20-40000/69);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1套(北京四方继保,GSC-35/12-YW);35kV室内间隔7个;站用变一台(SC(B)11-250/36.75/0.4);接地变一台(DKSC-550/36.75)共建设2回35kV集电线路,总长约7.4公里。风电机组共二种机型,分别为5台WD200-5560KW和3台WD164-3300KW型风力发电机组,厂家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南洼子风电场生产运行、检修维护、设备设施与物资、资料档案、质安环、经营和其他管理,以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为平台,开展风电场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需采取电量提升措施,提升风电场上网电量,达到或超过上网电量保障目标值,有效降低风电场限电率,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和考核。
2.3服务期
2025年8月31日-2028年8月30日,共3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负责人)至少具有 5 年发电或输电或变电相关工作从业经历,且具有至少 3 年以上的发电或输电或变电相关工作管理经验;专(兼)职安全员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并从事(变)电站安全管理工作不少于 3 年。
(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 5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6月9日09时整至2025年6月16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