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行政执法暂扣车辆安乐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冈市行政执法暂扣车辆安乐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武冈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发【2018】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
2.2 建设
2.3 规 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4982.5平方米。建设停车场大门;地面硬化及挡土墙、围墙741米、路灯18盏、消防工程540.14平方米;办公楼202平方米,装修、给排水以及电气安装等附属工程。
2.4 工期要求:90天 。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
2.7 招标范围:围墙工程、场地硬化及挡土墙工程、路灯及消防工程;大门及办公楼工程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 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12月 13 日~2018年12月 19 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