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苏仙岭街道南岭山庄棚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仙区苏仙岭街道南岭山庄棚改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8]22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国有。 其中小区道路沥青砼路面4697.5平方米,绿化提质改造3400平方米,铺设管道1347米,排水检查井94个,化粪池20个,屋面拆除重建工程12011平方米,屋面雨水管改造4209.6米,监控摄像机33套以及设置室外消防栓12个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1381.8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苏仙区苏仙岭街道南岭山庄棚改项目的施工 ;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柒佰捌拾玖万零贰佰捌拾贰元壹角捌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湘建监督[2018]239号和郴建发[2018]96号中“ 综合评估法I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2月2日下午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14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