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低值易耗生产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低值易耗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
2.2招标编号:ZB-WZB-2019020(0651-19020611) 2.3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生产所需低值易耗生产物资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人下达的采购通知书约定事项将运营生产低值易耗生产物资交付招标人。 2.5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5月1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类似低值易耗生产物资单项合同金额为不低于5万元的供货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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