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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零星维修工程框架协议征集

   日期:2023-08-25     浏览:0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LNXY-XFYJS-2023-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张冬妮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88-3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玮 024-315357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经理、张冬妮 024-31918388-308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为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零星维修工程,包括日常维修和紧急抢修;零星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小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包括地面、墙面、房顶及顶棚、卫生间设施、房屋、防水设施、通讯设施、五金水暖零件更换、木器家具、门窗及锁具的维修更换等。

二、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零星维修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零星维修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9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XFYJS-2023-009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零星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零星维修工程,包括日常维修和紧急抢修;零星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小型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包括地面、墙面、房顶及顶棚、卫生间设施、房屋、防水设施、通讯设施、五金水暖零件更换、木器家具、门窗及锁具的维修更换等。

框架协议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 20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方式:现场领取,征集文件售后不退。购买征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也可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购买征集文件费用电汇截图和购买征集标文件的信息发送至:ln_xuanyu@163.com,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同时请供应商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逾期送达、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不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八、对本次征集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采购人: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

联系电话:024-31535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张冬妮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08

邮箱地址:ln_xuanyu@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张冬妮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08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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