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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境内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5     浏览:0    

忻州境内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GC-2023-FWZB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州境内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193001),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忻州境内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3】22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省成品油税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忻州境内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共涉及G241和G337两条国道,路面养护处治总里程84.994公里。其中,G241线全长53.613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路基宽度包括12米、16米、8.5米,功能性修复12.230公里,结构性修复41.383公里;G337线全长31.381公里,公路等级分别为一级和二级,路基宽度包括12米、30米,其中,功能性修复21.160公里,结构性修复10.221公里。对功能性修复路段采用铣刨上面层或拉毛原路面+重新铺筑4cm沥青混凝土面层进行处治,部分段落面层改性。结构性修复包括:1.铣刨旧路面层后,重新铺筑4cm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进行处治;2.12cm全深式泡沫沥青就地冷再生后,铺筑5cm沥青混凝土面层;3.15cm全深式泡沫沥青就地冷再生后,铺筑4cm改性沥青混凝土面+6cm沥青混凝土面层;同步处治路面局部病害,恢复和完善交通标线、护栏、排水等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忻州境内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监理。

2.3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期:0.5个月,施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投标人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4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人员/监理人员>信息查询中查询到。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资格不予认定。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业绩应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在“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中查询到的已建业绩。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本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同时进行招标,如存在3.2款所列关联关系的施工和施工监理投标人同时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时,将按照优先施工中标候选人进行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对应施工监理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的投标。

3.5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为准)。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9-5 18:00至2023-9-12 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jt2.jcebid.com)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0  09:00。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报名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山西省公路局

地    址:太原市师范街20号

电    话:0351-7582107

十、联系方式:

  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

    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

  人:白先生

    话:0350-3070901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701号C座906

  人:陈先生

    话:0351-7339198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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