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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四分局乌恰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柴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3-21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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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一批柴油,本次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概况:

库车市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东端,地处天山中部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北与和静县为界,东与轮台、尉犁县相邻,南至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与沙雅县接壤,西北与拜城县相连,西与新和县隔渭干河相望。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乌恰水库工程位于库车市以北10km,库车市伊西哈拉镇境内,库车河二支干渠机械清淤池西侧约110m,二支干渠北侧 1200m处,库区范围约1.35km²,库区地势较为平坦,水库大致成矩形。工程主要任务引蓄铜场水库下泄的库车河水,对城北水厂新增城市供水地表水水源进行泥沙沉积,同时作为城北水厂城乡供水工程的事故备用池和乌恰镇基本口粮地的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工程主要由引水工程、水库工程、放水工程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总库容830万m³,为四面围坝布置,坝型为土工膜斜墙砂砾石坝,全库盘复合土工膜防渗,最大坝高18.5m。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Ⅰ),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1. 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乌恰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施工部所需柴油。
  2. 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备注

1

柴油

0#

100

 

2

柴油

-35#

100

 

 

合计

 

200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提供的产品须为中石化、中石油品牌。

1.2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其中许可范围包含“柴油”,经营方式包含“批发”或“零售”具有标的物销售资质,且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2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4竞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3月至今)该标的物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明晰可辨,且提供对应合同的0#、-35#柴油增值税发票各一份),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2. 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 报价人不存在违规违法、禁止报价的情形。
  4. 本次竞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柴油

0#

100

合同签订后,依据招标人的施工要求分批次进场

乌恰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现场

国VI标准

中石油、中石化

2

柴油

-35#

100

四、需求一览表

 

注:本次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招标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采购范围变更,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范围内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成交人确定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1)本次招标价格为浮动单价,综合单价=信息价格+固定费用;综合单价包括柴油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现场卸车(入灌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卸车(入灌)发生的一切费用。

(2)信息价格: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xjdrc.xinjiang.gov.cn/)中“发展改革工作”一栏中的“价格管理”中“我区成品油价格按机制”(2024年3月4日24时起)公布的柴油(国Ⅵ)最高零售价一栏的同型号柴油价格作为基准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以订货当日对应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xjdrc.xinjiang.gov.cn/)中“发展改革工作”一栏中的“价格管理”中相应周期内的“我区成品油价格按机制” 公布的柴油(国Ⅵ)最高零售价一栏的同型号柴油价格作为结算柴油基准单价作为本次柴油招标采购的信息价。合同执行期间以供货当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xjdrc.xinjiang.gov.cn/)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中“三价区”的柴油价格作为合同结算的信息价格。

(3)固定费用:指供应商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报时在信息价格基础上相应的上浮(为正)或下浮(为负)一个固定的金额其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车费、卸车费(入灌费)、仓储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在投标时固定费用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2. 本次招标本工程所需的柴油。填写报价单时,投标人必须综合考虑可能对报价影响的各方面因素,慎重报价,可利用本单位在此次竞标竞争中具有的优势,针对在付款方式上可以提供的更为优惠条件及其相应价格调整作补充说明或竞标响应方,可以在竞标文件中提供其他更为优惠的商务条件及承诺。

3. 本次柴油招标是为乌恰项目部自有及租赁设备用油招标。中标人负责保证招标人自有或租赁设备正常用油,耽误招标人正常用油,无论是时间上耽误,还是油品、油量上出现纰漏或不足,均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中标人须保证加油设备日常的良好运行,现场加油、维护、保养、安全、安检、管理等一切费用(含人工费)均含在竞标单价中,中标人不得额外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增加费用。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现场管理。

4. 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18时3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获取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9日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逾期未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采购人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审查时审核单位请选择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登陆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回函确认。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瑞街889号山水兰德43#9层

    编:830000                    

联 系 人:刘春春                    

    话:19146623262               

电子邮箱:2361691731@qq.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世博大道4069号    

十三、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6267403

十四、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bid.powerchi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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