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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凤凰石场高陡边坡安全隐患整改范围剩余砂石资源拍卖公告

   日期:2024-03-21     浏览:0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3月 28日(星期四)10:00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厅面向社会公开拍卖贵港市覃塘区凤凰石场高陡边坡安全隐患整改范围剩余砂石资源。具体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约

(万吨)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贵港市覃塘区凤凰石场高陡边坡安全隐患整改范围剩余砂石资源

98.20

1031.10

300.00

二、拍卖方式:按实物现状及评估价值增价拍卖。

三、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2024年3月25-26日

展示地点:覃塘区

四、竞买人资格:在贵港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超2000万元,近三年在贵港依法纳税超过3000万元的具有独立法人及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须有土砂石、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销售资质,除有涉黑涉恶记录、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五、特别声明:

1.买受人需自行与乡镇、村委、群众协调外运道路问题。

2.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挖掘费、二次破碎费、场内场外装运费、清理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上费用。

3.成交价不包括片石过磅费,洗车池清洗车轮费、临时场地堆放占用费,买受人在签订转让合同后自行与该治理项目业主单位协商,具体金额以项目业主单位核算为准。

六、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号:

名称: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汇款请备注:贵港市覃塘区凤凰石场高陡边坡安全隐患整改范围剩余砂石资源竞买保证金。

七、具体事项详见《竞买须知》。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17:00前按拍卖公告要求携带转账凭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签署《竞买协议》。

咨询电话:0775-4221268  18176567202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贵港城投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竞买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 〔2019〕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特制定本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的委托人为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具体组织实施由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承办(以下简称“拍卖人”)。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三、拍卖标的基本概况及说明:

(一)拍卖标的概况

贵港市覃塘区凤凰石场高陡边坡安全隐患整改范围剩余砂石资源,数量约98.20万吨。起拍价1031.1万元。

(二)拍卖标的声明

1.因上述标的物主要由废弃砂石组成,请竞买人实地踏勘现场,自行判断实际可利用数量。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如出现与本拍卖文件所标数量、质量不相符的情况时,均不影响此次拍卖的成交价格,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对拍卖成交价款进行补差或退款。

2.标的物的搬、装、运等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在搬、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若因买受人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3.买受人不得在场地内分类加工标的物及影响原工程项目承包方作业。

4.买受人装卸、清运标的物时应按照环保、市政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清洗、盖蓬等,确保规范运输,不出现带泥上路等情况。如被相关部门查处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5.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做的介绍及评估,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质量、瑕疵的任何担保。竞买人需自行了解该拍卖标的物范围、地形地貌和交通运输道路情况,竞买人必须在法定的公告期和标的展示期内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地审查了解清楚后再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举牌应价就是行使了相关权利,表明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后的任何责任事宜。

(三)拍卖标的物交割期限及地点

1.拍卖标的交割期限: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将标的物提取完毕,若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取完标的物的,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物处置权,且买受人已交纳的款项不予返还。

2.标的物交割地点:贵港市覃塘区凤凰石场标的物堆放地。

四、竞买人资格:在贵港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超2000万元,近三年在贵港依法纳税超过3000万元的具有独立法人及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须是有土砂石、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销售资质,除有涉黑涉恶记录、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竞买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17:00前持有效证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到拍卖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签署《竞买协议》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名称: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五、特别声明:

1.买受人需自行与乡镇、村委、群众协调外运道路问题。

2.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挖掘费、二次破碎费、场内场外装运费、清理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上费用。

3.成交价不包括片石过磅费,洗车池清洗车轮费、临时场地堆放占用费,买受人在签订转让合同后自行与该治理项目业主单位协商,具体金额以项目业主单位核算为准。

六、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17:00前到拍卖公司领取拍卖文件。

(二)提交申请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17:00报名截止前到拍卖人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7:00,以到账为准。

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

4.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

5.竞买协议;

6.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验原件,存复印件);

7.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竞买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三)资格审查

拍卖人负责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文件不齐全、签字非本人签署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条件的,拍卖人将在2024年3月27日18: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登记表》并通知其参加拍卖活动。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1.答疑

竞买人对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拍卖人咨询。

2.现场踏勘:

(1)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到现场踏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统一组织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2)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时有义务准确、详细了解本次拍卖的砂石资源的全部情况,并自行判断其购买能力。

(3)无论竞买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一旦报名参加竞买,均视同已充分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全部情况,拍卖成交后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得因任何理由拒绝购买或选择性购买或另设条件购买委托人的标的物,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3月28日10:00

拍卖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厅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标的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起拍价为1031.1万元,加价幅度为5000.00元,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拍卖现场竞价情况,有权调整加价幅度。

八、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介绍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声明等;

4.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拍卖规则和加价幅度。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5.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6.竞买人举牌应价或报价;

7.拍卖师确认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8.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拍卖成交结果对拍卖人、买受人和委托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确定买受人后,拍卖人与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不按规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九、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师宣布或调整的加价幅度。

十、付款方式、其他税费(金)的缴交

(一)买受人应支付的费用:

1、佣金:成交价的2.5%。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拍卖公司账户(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和标的名称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

2、评估费¥50873.00。评估费应当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评估公司账户(户名:广西众益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账号:4500160426605250172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金湖广场支行);

3、资源量报告编制服务费¥40000.00。资源量报告编制服务费应当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户名:广西攀峰测绘有限公司,账号:2045530104000739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二)拍卖成交款付款要求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且承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砂石转让合同》。买受人需承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剩余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直接汇入指定账户(汇款请备注:贵港市覃塘区凤凰石场高陡边坡安全隐患整改范围剩余砂石资源拍卖款)。买受人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提取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款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覃塘支行

开户账号:4500  1753  7810  5909  9888

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则视为违约,所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砂石转让合同》条款终止履行,委托人有权将拍卖标的无偿收回,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竞买保证金的退付

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完佣金、评估费、资源量报告编制服务费后剩余的可以抵扣拍卖成交款,由拍卖人将剩余保证金转入拍卖成交款指定账户。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退还原竞买人,不计利息。

(四)其他相关税费支付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拍卖佣金、评估费、资源量报告编制服务费及其他相关税、费,标的提取及其所需人工、工具、材料、设备、车辆保险等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负责,并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报缴。

十一、合同签订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砂石转让合同》。

十二、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

(一)买受人举号牌应价并经拍卖师确认后,要求撤回的;

(二)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

(三)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内提取标的物的;

(四)买受人提供假伪证件和文件隐瞒事实、造假欺诈的;

(五)买受人阻碍拍卖师正常的拍卖活动,或干涉其他竞买人的应价的。

买受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即视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砂石转让合同》,所签订的相关合同条款无效,该买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收回本标的,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

十三、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拍卖有关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委托人或拍卖人咨询。竞买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标的。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在拍卖现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买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拍卖结果或者买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违约一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是买受人违约的,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其它声明

1.竞买人必须按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竞价号牌方可具有竞买资格参加拍卖会的竞买。竞买人要妥善保管好竞价号牌,不得丢失或损毁,否则,按每张100元的价格给予赔偿。

2.在拍卖期限内,已取得竞买资格确认的竞买人应按时参加拍卖会活动,如不能按时到场参加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

3.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应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主动配合和服从会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疏导,不得大声喧哗、起哄。否则,由此造成标的流拍、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竞买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在拍卖会上,当拍卖师宣告某拍卖标的因故暂停拍卖,需等待有关方面决定是否继续拍卖时,竞买人应在场等待最后决定。如不愿等待的,应办理退出竞买,交回竞价号牌和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未办理上述手续私自退场,当恢复拍卖时不在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该标的竞买的权利。

5.竞买人对拍卖标的有异议的,应依法在拍卖日以前向委托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国家授权管理部门提出,由上述机关依法认定或决定,并书面通知拍卖人。竞买人不得擅自到拍卖会现场散发材料、发表谈话,影响、干扰、阻挠拍卖会的进行,也不得在拍卖会现场或拍卖会结束后对委托人、拍卖人进行威胁、恐吓、殴打等违法行为,否则导致拍卖标的流拍的,或对委托人、拍卖人及其他竞买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竞买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四、本《竞买须知》同《拍卖公告》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十五、本《竞买须知》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委托人对本《竞买须知》有最终解释权。对本期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作出的修改与补充,与原拍卖公告和原竞买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拍卖公告和原竞买须知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七、本次拍卖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如本公司有任何违法行为的,可拨打市场监督举报电话12315。

 

 

主办单位: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发布编辑:gxgg.gov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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