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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2     浏览:0    

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服务;

2.2项目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

2.3招标范围: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单桩静载荷试验及桩基低应变动力试验等。暂估工程量详见检测清单。

2.4最高限价:870350.00元(依据暂估工程量,详见检测清单,最终合同价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其中静载试验48元/10kN,低应变检测55元/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所约定的全部检测内容;

2.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并保证通过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

2.8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服务范围),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技术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附注册至投标单位的查询证明),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就以上情况自行承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以来)至少完成三项合同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处于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需出具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行为。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②法定代表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③项目负责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以上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均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及之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在下载打印查询页时光标在电脑网页任意空白处右键点击选择打印,电脑会自动生成打印日期,如不显示可尝试更换浏览器。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符合“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并在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33981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系人:娄利杰、王超杰

电话:0371-63976218

 

202312021458402496406610130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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