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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司2家火电单位再生催化剂打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5     浏览:0    
吉林公司2家火电单位再生催化剂打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2家火电单位再生催化剂打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216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双辽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双辽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硝2013年12月投入运行,初装2层催化剂,每层安装108m3,2016年11月安装第3层催化剂。4号机组脱硝2014年8月投入运行,初装2层催化剂,每层安装108m3,2017年05月安装第3层催化剂。脱硝系统反应器采用蜂窝式催化剂,自投运以来运行状况良好,2023年停机检查过程中,发现模块损坏情况加剧,截止到2023年12月,一号机组上、中层催化剂运行小时达到20448小时,预计2024年达到化学使用寿命,四号机组上、中层催化剂运行小时达到21984小时,预计2024年达到化学使用寿命,因此,为了保障环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烟气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决定对1、4号机组催化剂1、2层进行再生处理。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10、11号炉(125MW)、15号炉(220MW),每台炉设置2台SCR脱硝反应器,催化剂按3层布置;其中10、11号炉每层50个模块,15号炉每层70个模块。 由于10、11、15号炉第三层催化剂使用时间已超过化学使用寿命,且在2023年机组检修中发现上述催化剂存在吹损、吹穿等情况;运行过程中脱硝效率低,喷氨消耗量大,经过请示上级公司,需要在2024年机组检修中给予催化剂再生处理。
2.1.2 招标范围:国能双辽发电有限公司蜂窝式催化剂再生436m³,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板式催化剂再生341.8m³。
2.1.3 交货期:合同签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20日内。
2.1.4 交货地点:双辽公司位于吉林省双辽市郑兴街1288号;吉林厂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须包括HW50,废物代码772-007-50,有效期不低于2024年12月30日。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脱硝催化剂检测及评价CMA或CNAS认证资质证书,须提供认证资质附件,附件内容包括脱硝催化剂活性、脱硝效率、氨逃逸、SO2/SO3转换率。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3年及以上或24000小时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3年及以上或24000小时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15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225号

编:130033

联 系 人:王瑞晨

话:0431-77709128

电子邮箱:12057147@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编:100007

联 系 人:吴亮亮

话:010-57337287

电子邮箱:12085128@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编辑:chnen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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