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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一局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1-26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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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1-240014)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各参与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月30日15:00前报名,并于2024年1月31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包含Word可编辑格式与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至平台(中国电建集团集采平台一期网址:https://ec.powerchina.cn)。PDF格式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0

52

 

2

商品混凝土

C15

398

 

3

商品混凝土

C20

962

 

4

商品混凝土

C25

3120

 

5

商品混凝土

C30

9520

 

6

商品混凝土

C35

2389

 

7

商品混凝土

C40

2161

 

8

商品混凝土

C50

106

 

以上商品混凝土各规格型号添加外加剂价格说明:添加细石、微膨胀、膨胀、早强、抗渗P6/S6、防冻-5℃等同规格商混价格上浮20元/m³;添加抗渗P8/S8、超早强、水下、超流态、补偿收缩、自密实、抗冻融F150、缓凝、防水等同规格商混价格上浮30元/m³;添加防冻-10℃等同规格商混价格上浮40元/m³;添加抗冻融F200、冬施热拌\冬季施工、纤维等同规格商混价格上浮50元/m³;添加防冻-15℃等同规格商混价格上浮60元/m³;添加抗冻融F250、防冻-20℃等同规格商混价格上浮80元/m³;添加抗冻融F300、防冻-25℃等同规格商混价格上浮100元/m³。

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买方当月实际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为结算数量,因货物质量问题不符合要求且对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采购方案变化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买方要求分批次交货,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逾期一天扣款20000元,扣除罚款达到合同额的10%,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两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支付罚款,同时对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3、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博硕路1035号中国水电一局五公司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项目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标准,按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双方约定商品混凝土强度龄期按28天标准养护期为评定期。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

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买方须指定专人于收货时现场验收货。买方、卖方按现行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取样并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卖方提供取样模具,由买方现场制作试块),经双方签字共同做好标识后委托卖方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满28天时由买方送到具有法定实验室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资料,检测费用由买方负责。

3)混凝土现场交货验收时,卖方应提供《混凝土配比单》及《送货单》,买方应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在30分钟内完成混凝土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安排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进行抽样验货,做好试块制作、养护、送检等工作,试块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试块检测不合格需进行实体检测,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不合格部分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由于商混质量不合格所带来的其它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4)买方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塌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0日内提出,如买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商品混凝土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卖方在接到需方有关质量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买方共同确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由当地质监站进行鉴定,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质保期:3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距离(实际运距)不得超过15公里。

3)投标人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需具有至少2条180及以上的生产线,能支持日浇筑量3000m³以上。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必须是水电一局或电建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非合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

以下资料需要在报名时与授权委托书一同上传供审阅,否则报名审批不通过。

1)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近三年内3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商混供货合同,合同金额清晰可辨;

3)2条180及以上的生产线,能支持日浇筑量3000m³以上的证明材料;

4)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距离(实际运距)不超过15公里的证明。(以高德地图导航距离为准)。

7、响应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或电建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话4006274006-11;手机号:18629282832。
    2)本次采购后续签订的合同为电子合同,将采用线上签订,使用中国电建供应链云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望知悉。

8、付款条件:

1)数量确认:商品混凝土数量以卖方提供的随车“供货单”为凭证由买方指定专人在砼供货单上签字验收(验收时由买方对卖方送货的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在买方计量设备进行计量),每立方米混凝土容重按过磅重量换算车方计量,重量允许误差为±2%。买方实际验收数量作为商品混凝土实际供货数量的结算依据,每月20日买卖双方进行对量签字确认,办理结算。

2)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含泵送费)。

3)付款: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双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对账,结算时卖方提供当月验收数量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税点),买方收到发票后银行电汇进行付款(付当月发票金额的75%)。

4)质保金:发票金额的25%作为质保金,每月的质保金三个月后无利息支付。

5)商砼单价调价原则:以卖方投标报价时,卖方生产商砼所使用的水泥品牌及型号的水泥厂家在中国水泥网的网价为基准价,在此基准价格上,水泥网价涨跌30元以下,商砼不调价;水泥涨跌≥30元/吨且<60元/吨,商砼涨跌10元/m³;水泥涨跌≥60元/吨且<90元/吨,商砼涨跌20元/ m³,依此类推,如需进行调价,由卖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买方核实,双方协商并提供调价证明。

6)买方按上述付款条件付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当月验收数量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提供发票金额与数量、付款金额及结算单金额保持一致。

7)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买方须指定专人于收货时现场验收货。买方、卖方按现行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取样并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卖方提供取样模具,由买方现场制作试块),经双方签字共同做好标识后委托卖方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满28天时由买方送到具有法定实验室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资料,检测费用由买方负责(因卖方原因导致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对买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8)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9、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故障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买方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损坏通知, 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规格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全部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买方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10、其它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及各种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水电一局设备物资部

联 系 人:张  强  刘星岑

    话:0431-87974974(转8213)  13558604916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水电一局设备物资部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7982023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

bid.powerchi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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