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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通风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2     浏览:0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通风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GK-2024-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通风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ZB-GK-2024-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朝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64.962243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4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2月08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820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通风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通风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朝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通风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XCZB-GK-2024-01

2.3项目地点:南阳市

2.4招标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通风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2649622.43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交货期:6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八楼(河南省南阳市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820室)

4.3方式:现场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内容”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4.4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4年2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八楼(河南省南阳市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820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朝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607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73628889

 

监督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路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9837769981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国奥大厦22楼

联系人:聂小贞

联系电话:0377-661227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朝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607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6736288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国奥大厦22楼

联系人:聂小贞

电话:0377-6612278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02021658536714817504647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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