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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旺季生产临时邮路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日期:2024-02-03     浏览: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旺季生产临时邮路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旺季生产临时邮路外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LNZXXMGL2024004CGGK)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旺季生产临时邮路外包项目(二次)。

  2.2 采购内容:旺季生产临时邮路外包服务(主力车型:4.2米、6.8米、6.8米)。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单价上限18.51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单价上限,其投标将被否决。

  2.3服务期限:5个月。

  2.4中标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8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3.9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3.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手续齐全,须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3.1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3.12近3年以来投标人曾在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或给招标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发生提供承诺书。中标后经核实一经发现,直接做废标处理。

  3.13近3年以来投标人无企业员工劳资纠纷等经济事项的发生,无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原因失火等事故的发生,提供承诺书。中标后经核实一经发现,直接做废标处理。

  3.14管理规范:招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3.15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照中标后的预算金额10%的比例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领取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签订10日内,人员、设备到位,并完成交接工作;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期满,暂未出现任何邮件质量、安全问题,由招标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80%。剩余20%部分在一个月后无任何邮件质量、安全事故时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16资信良好:投标人要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和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有足够的能力及时理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需赔付事项。

  3.17投标人须做好合同期内的运作规划,保证合同有效期内随时为招标人提供满足需求的运输服务,并保持运价相对稳定。若因投标人对市场各因素估计不足给自身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道路运输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2不用提供3,提供3需同时提供2和3)到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22日9:30至10:00。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10:00。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胜利路14-1号附近(连山中医院附近)。

  5.5.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8、其他:

  如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改变采购需求或终止本项目的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地  址:龙港区二号小区海星路中段11号,审计局路口

  联系人:张洪滔            联系电话:0429-213996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胜利路14-1号附近(连山中医院附近)

  联系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0429-5067888

  电子邮箱:lnzxxmgl@126.com

  户名: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支行

  账    号:2001 2853 3470 0000 0013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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