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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物资及土建材料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3     浏览:0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物资及土建材料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物资及土建材料采购(二次招标)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物资及土建材料采购(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CG0700022001643945

1.3招标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1.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标包1-1土建材料: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所有承揽项目的土建材料采购,业主已指定厂家品牌的不适用本次框架招标结果。

1.11招标结果有效期:标包1-1土建材料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4 年12月31 日。

       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南方电网公司及海南电网公司集中采购品类规格型号未包含的物资、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已有框招结果外的物资。(详见附件1)

(二)框招模式及框架协议执行周期

框招模式:按承诺采购金额(即标包金额)开展框架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框招订单分配按照上下限浮动比例(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的80%-150%范围内)进行分配,框架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执行:

1.框架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的150%时,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的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的80%,则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自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和海南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集团采购范围,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权利和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品类

标的

编码

标的编号

标的(标的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

编码

标包号(标包编号)

标包

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中标人数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交货期

1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框架采购项目

CG0700022001643945001

1

土建材料

400

CG0700022001643945001001

1-1

土建材料

400

/

1

4

订单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注:

1.标包1-1土建材料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高于0%(含)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处理。

2.合同价计算:

(1)合同价=采购数量×采购物资预算单价×(1-中标下浮系数)。

(2)采购物资预算单价由招标人参考采购期间的市场询价价格设置。

3.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人(甲方)的标包1-1土建材料供应资格,按照招标人(甲方)具体项目提供的技术规范书或图纸等具体要求,提供招标范围内合格土建材料。

4.本项目仅提供部分土建材料执行标准,最终采购的土建材料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5.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6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提供的截图应包含查询日期),报告生成日期或截图的查询日期必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或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 30 个自然日。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2020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同类(至少提供 混凝土、水泥、模板、钢筋、装饰性材料其中1类)供货业绩,需提供同类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或供货清单)有效证明文件

土建材料

 

       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3日00时00分00秒2024年02月22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3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00秒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招标业务咨询、异议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群上路 62 号

联系人: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被投诉人的名称;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超过投诉时效的;

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注:监督投诉机构仅按监督范围受理投诉事项,业务咨询、答疑、异议须提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理。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编辑:csg.cn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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