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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热力公司光谷中心城供能管网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浏览:0    

光谷热力公司光谷中心城供能管网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09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谷热力公司光谷中心城供能管网一期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的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光谷热力公司光谷中心城供能管网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中心城片区建设区域供能系统,本项目为该区域供能系统一期管网工程。按照综合能源公司综合智慧能源业务布局,以线网中心能源站为冷热源,沿神墩一路、光谷五路、神墩三路、神墩五路敷设冷热水管网约7km,结合线网中心能源站对外供能能力及管网蓄能能力分别向光谷金控、广电光谷家供能,并预留接入其他用户的发展空间。

光谷热力公司光谷中心城供能管网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具体如下:

(1)光谷金控供能管网:从线网中心能源站对外供能接口(位于神墩一路以北,新月溪公园以东,在建道路东侧距神墩一路中心线约35m处)引出DN300供能管道,沿神墩一路敷设至光谷五路,就近入光谷五路综合管廊,再沿光谷五路综合管廊向南敷设DN700供能管道至神墩五路,最后沿神墩五路综合管廊向东敷设DN500供能管道至金控产业园A、B地块北侧两处引出口,分别与光谷金控A、B座换热站的冷水管在最近的建筑红线处碰头,向其提供冷热水。

(2)广电光谷家供能管网:从光谷五路与神墩三路综合管廊交汇处引出,沿神墩三路综合管廊向西敷设DN500供能管道至光谷四路十字路口东南侧,再沿神墩三路穿越光谷四路及神墩三路敷设DN500供能管道至广电光谷家二期红线接入点(接入点位于神墩三路北侧,与光谷四路中心线垂直距离约210m),向其提供热水采暖。

供能管线参考图,详见附件一。热力系统参考图(详见附件二)内显示用户侧的所有电动调节阀采购安装包含在本工程内。

(3)本项目应当以满足用户侧需求为优先原则进行设计。本项目以线网中心能源站作为冷热源,夏季冷源以B塔制冷机组对外供能,供回水参数6/11℃,冬季热源以换热站高低区板换联合对外供能,其中低区供回水参数60/50℃,高区供回水参数95/70℃,承包人在以上对外供能参数下进行供能管网设计,一方面应满足光谷金控夏季6/13℃、负荷7.93MW,冬季55/45℃、负荷4.48MW,广电光谷家冬季55/45℃、负荷6.97MW的基本要求;同时供能管网具备于夏季夜间储能温度达到6℃,冬季夜间储能温度达到90℃的功能,根据用户侧实际负荷需求分段储能和释能。

承包人施工时应根据管道沿线实际情况,参考供能管线参考图(详见附件一)、热力系统参考图(详见附件二)及综合管廊设计图(详见附件四),设计合理方案进行施工。供能管网设计参数以实际图纸及技术资料为准,由发包人确认。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范围为光谷热力公司光谷中心城供能管网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所需全过程建设、管理及服务。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图纸审查、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检测及试验、工程调试、工程建设有关的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竣工验收、协调及手续办理等一切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本次采购的承包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光谷热力公司光谷中心城供能管网一期EPC总承包合同,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及红线批复等相关必要的文件及批复,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监相关手续,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及专项工作(包括:工程检测及试验、工程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质保消缺工作、拆迁、专项施工及协调、工程保险、临时设施、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及外围关系协调、工程建设有关的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相关技术条款。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发包人的要求及后续设计为准:

1.勘察设计

(1)工程勘察

(2)工程设计

(3)施工手续办理

(4)图纸审查

(5)施工许可证办理

(6)其他开工所需相关手续及相关批复的办理。

2.设备及材料采购

(1)管廊内预制保温管

(2)地埋段塑套钢预制直埋保温管

(3)配套管件(含弯头、三通、变径管)

(4)双向波纹补偿器

(5)泄水装置

(6)排气装置

(7)阀门

(8)智慧调度系统

(9)监控安装要求

(10)循环泵

(11)工程建设有关的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发包人及设计要求为准。

3.建筑及安装工程

(1)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

4. 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及专项工作:

(1)承包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工程检测及试验

(3)工程调试

(4)工程竣工验收(含专项验收及专项监理)

(5)工程建设移交及质保期消缺

(6)工程专项施工及协调

(7)工程保险

(8)工程实施相关的手续及外围关系协调

包括但不限于与城管、质监等部门及地方村镇之间的手续办理及协调。

(9)与本工程实施相关的其他工作

针对上述工作范围,承包人应认为上述工作范围及以实现管道正常运行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包括工程设计、实施、材料及设备采购等全过程中涉及到的专利、专有技术使用等费用,绿植、道路等赔付)都属于本工程范围内,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列出,应认为包含在工程范围内,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转;若在投标文件中未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总价包干在报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总价不再调整。具体要求按照合同文本商务部分结算原则进行结算。

管网清洗、试运行、相关设备及辅材属于本工程范围内,管网清洗所需水源、水费由承包人负责。

(10)与本工程实施相关的重、难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入廊及维护费

承包人负责与管廊权属及管理单位协调入廊工作。承担项目范围内供能管网入廊及维护费,包含管廊公司收取的相关费用(详见附件:东湖高新区管廊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入廊费用为5年、管廊日常维护费为1年。

2)智慧调度系统

建设线网中心能源站调度中心智慧调度系统,实现在调度中心监控各区域的温度、流量等数值,远程调控各远动阀门启停开度等功能,调度中心具备连接综合能源管理平台的软硬件设备及接口,核心交换机端口具备全流量镜像功能,开放实时数据对接端口,软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智慧调度管理软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核心交换机,日志审计服务器,主机,监控摄像头(其中在线网中心能源站、光谷金控、广电光谷家及调控关键阀门等处安装监控点不少于15个)等。

3)负责管廊外穿越神墩一路、神墩三路、光谷四路涉及市政道路的穿跨越、手续办理、协调及赔付等。穿越神墩一路处应优先考虑使用直埋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选用顶管等方案。

4)承包人须承担工程建设中所有的政府相关部门核准、备案等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直埋段管道路由规划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及验收、水土保持评价监测及验收、压力管道或者容器报验及监督检验、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等。

5)沿线管道敷设施工涉及的征地、租赁土地等土地使用费用和相关补偿工作以及市政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园林等地表附着物协调,以及与天然气、电力、光缆、水务、管廊等地下管网及设施的权属单位的相关工作交叉及施工协调,确保满足施工作业条件。

6)承包人负责协调项目控制系统所需电源接入、通讯及运行调试时泄水排放等工作。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240日历天(其中:敷设至光谷金控的供能管网于金控用户2024年5月15日前具备供能条件),需满足甲方项目进度的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以下①、②、③须同时满足):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

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以下①和②须同时满足):

①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设计压力≥1.6MPa、管径≥DN300mm的热力管网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

②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设计压力≥1.6MPa、管径≥DN300mm的热力管网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

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括但不限于管径、压力等级等参数)。

(3)人员要求(以下①和②应同时具备):

①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聘用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2023年6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专职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2023年6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指非联合体投标,下同)或联合体牵头方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27900分至20242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旧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3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新平台开票时间:当月0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01日后再自行申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

6. 电子身份认证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 5511/400 919 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3610时00分

7.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及解密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至少10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CA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8.3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CA电子钥匙,待开标主持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CA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投标文件包一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5开标”。

9. 新平台操作流程

投标人可在新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了解新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新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栏目。或咨询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邮箱:ctg_epp@ctg.com.cn,在线客服:点击新平台首页【在线客服】按钮进行咨询。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1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电话:027-87902828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四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郑女士

电话:027-87902864/87902869

电子邮件:wang_wenzhi1@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1808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7-86606807

电子邮件:liu_wei5@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编辑:eps.ctg.com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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