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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护士楼钢结构会议室工程项目(0809-24403GZG201005901)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4     浏览:0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护士楼钢结构会议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4403GZG201005901)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现对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护士楼钢结构会议室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工程名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护士楼钢结构会议室工程项目
  2. 招标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20-386888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3172166-818

招标监督机构: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

  1.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
  2.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工程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通知为准。欢迎投标人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施工工期。若进行优化,请提交相应的缩短工期的方案。

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护士楼新建钢结构会议室建筑面积4403m²、室内装修等、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等(具体见施工图纸)。现招标人拟委托一家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场地实际情况及项目建设的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范、标准、条例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和验收,达到完成施工、验收、检测合格和后续安全使用的目的。

中标人需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4号),协助招标人向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进行备案,取得《广州市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900,277.39元(暂列金224,367.39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0,792.24元)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报建、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验收、包维保的方式承包该工程。工程竣工后,需由中标单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完成空气质量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及移交。

5.投标报价形式:综合单价包干,报价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质量保证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报价。如工程量清单与设计施工图纸不符时,可以向招标人提出答疑要求。如投标人认为清单项对比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有漏项,应在招标会议前提出澄清疑议,未提出则视为漏项均含在投标价中,施工中不予签证。

7.施工注意事项: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8.中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进场必须经过检验达标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安装。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要求提供反映该部分信息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未在招标公告第三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发售及购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dhualun.com.cn/);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www.gdhualun.com.cn/)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多个采购包的项目,供应商如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

4.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4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投标担保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3月25日14时30分,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5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3.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15时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以评标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七、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受理电话:020-38688898。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gov.cn)及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120.25.193.109/)发布,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招标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202403041845376973106009724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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