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总承包燃烧器\0.36MW 3488110 06Cr25Ni20+Q235B+304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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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总承包燃烧器\0.36MW348811006Cr25Ni20+Q235B+304(招标编号:NWZ250402-4801-07071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燃烧器\0.36MW348811006Cr25Ni20+Q235B+304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总承包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燃烧器\0.36MW348811006Cr25Ni20+Q235B+304
56.000
套
2
燃烧器\3.88MW1710237006Cr19Ni10+ZG40Cr25Ni20
20.000
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1)要求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报表审计报告需有审计单位印章或骑缝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见;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其中:三年利润均为负的否决
3.1.3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①2019年至今加氢装置管式加热炉用燃烧器的热负荷不大于0.4MW(底烧附墙燃烧器)的供货合同至少2份,且至少1分合同的燃烧器数量不少于40台/套;②2019年至今管式加热炉用燃烧器的供货合同至少2份,且每份合同的供货数量不少于76台。
上述该业绩:a、①和②两项业绩需同时具备。b、①和②项业绩需提供排放烟气中NOX≤60mg/Nm3;颗粒物:≤20mg/Nm3的用户使用证明文件。c、上述产品业绩证明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图纸、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协议、合同等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同时需要提供业绩对应的运行证明。"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2)投标人生产或代理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投标人应能提供在国内自主拥有至少1台能满足底烧形式及底烧附墙形式测试,且满足SH/T3602《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的要求的管式测试炉热态试验装置。测试炉应具备配气系统(可实现包括氮气、氢气、甲烷的混配要求)且管式测试炉单台燃烧器测试发热量不得小于3.5MW,炉膛温度达到850℃以上。测试炉应具有恒温系统(测试炉中布置有吸热炉管,管内利用循环冷却水吸热控制炉温度)、全自动烟气在线检测系统(测试炉具有在线自动读取烟气数据,实时检测烟气中的NOx、CO、O2数据)、燃料气加热系统,可实现在恒定预热空气温度下,对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工况进行测试。提供以上相应的证明文件资料、试验装置现场照片及政府出具的安评环评报告。
(4)提供热态试验装置照片及证明文件;提供至少2种(底烧及底烧附墙)燃烧器试烧时的照片各2张。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具备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低氮气体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及配套型式试验报告,且该报告的认证范围需涵盖3.2MW。
(6)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3月21日9时0分
至
2025年3月2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于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3月3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红波
联系人:
于澄
电话:
0379-64885150
电话:
18820691627
电子邮件:
zhanghb.lp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yu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3
月
20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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