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深圳新能源宝新超充示范站项目EPC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深圳新能源宝新超充示范站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深圳新能源宝新超充示范站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概况
中海油深燃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对宝新加油加气站进行改扩建,拆除LNG加注设施,改建为电动汽车超充示范站。本次采购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勘察、LNG加注设备设施拆除并运输至惠州仓储基地,对原LNG围堰区基坑进行回填硬化处理(基坑约270m3)、施工图设计、场地三通一平、设备材料采购(变压器由甲方负责采购)、配电房与发电机房之间墙体拆除安全结构检测、配电房改造、充电站(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光伏建设等工作。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深圳新能源宝新超充示范站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CRG-GDFGS-SZXNY-0001/01
发标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总工期75天,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上报竣工当天止。15天内完成项目设计、审核工作,60天内完成项目乙供设备购置、施工、安装、调试和送电等工作。
交货数量
/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勘察、LNG加注设备设施拆除并运输至惠州仓储基地,对原LNG围堰区基坑进行回填硬化处理(基坑约270m3)、施工图设计、场地三通一平、设备材料采购(变压器由甲方负责采购)、配电房与发电机房之间墙体拆除安全结构检测、配电房改造、充电站(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光伏建设等工作。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承接设计工作的一方(以下简称设计方)应具备:1)设计方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2)设计方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2)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承接施工工作的一方(以下简称施工方)应具备:1)施工方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方应具有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3)施工方应具有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非联合体的应同时具备有效的上述资质要求。3.业绩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业绩:联合体施工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工的加油或加气站或充电站或光伏安装施工业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维保。联合体设计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工的加油或加气站设计或充电站设计或光伏设计业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2)投标人若非联合体的,应同时具备上述业绩要求。(3)投标人提交的业绩应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原件扫描件和2)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有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备投标资格的有效机电安装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备注:根据建办市〔2021〕5号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2)提供投标人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如采用联合体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方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2)提供投标人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如采用联合体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方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中国海油大厦C座 |
联 系 人:史浩 |
电子邮箱:shihao3@cnooc.com.cn |
邮 编:100028 |
联系电话:02066261036 |
异议受理人:邵波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774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ngq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史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