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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核心区标厂房3#、4#楼 对外招租二次公告

   日期:2025-04-24     浏览:0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核心标厂房3#、4#楼

对外招租二次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经贵阳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贵阳京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核心区3#、4#楼面向全社会公开租赁,有意租赁者请实地查看。

一、招租标的物具体情况:

(一)招租价位拟定房屋租赁价为3#楼14.5元/㎡/月(资产评估报告);4#楼14.5元/㎡/月,租金每5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3%。。

(二)租金收缴办法:房屋租金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免租期满前10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人支付半年租金,其他租金自上一届期满前10日内缴纳下一届租金。

(三)租赁面积:

1.租赁物的总建筑面积为29225.77 ㎡(其中3#楼建筑面积5341平方米,4#楼23884.77平方米)。

2.租赁使用范围:租赁资产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内(详见附件)。除附件所示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不得占用其他公共区从事经营活动。为进出和使用该房屋之目的,中标人可通行于租赁房屋公用部位,但应遵守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

(四)租赁用途

作为[教培、办公及相关用途],中标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

(五)租赁时间、期限

1.租赁时间为15年。

2.自房屋交付日起,中标人应承担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费用及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

(六)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按照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起算日为签订正式合同后起算。

(七)租赁期间相关约定

1.中标人无偿使用约定区域内配套基础设施,租赁期间应对使用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进行保养及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准承担。

2.在租赁期限内,中标人为经营所需,对约定区域内场地布置进行改造的,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合法合规,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

3.在租赁期限内,中标人为经营所需,对约定区域内场地布置进行改造的,应征得园区内入住企业的同意,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中标人为经营所需,对约定区域内绿化、车行道进行改造的,应满足入住企业消防通道要求,如影响消防通道正常运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租赁期满后,中标人对租赁资产改造部份应按改造前原样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未按照原样恢复资产现状,招标人有有权不退还押金,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享有6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内免租金。

(八)押金

1.押金作为中标人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的担保,押金共计叁佰万元整(¥3,000,000.00),押金在租赁期限内不计利息,租赁到期不续租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押金

2.租赁期间中标人违约的,招标人有权从押金中抵扣中标人所应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金。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关系解除(终止),中标人迁空、设施设备无损坏、所有费用已结清后,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二、公告时间:2025425日至2025428 日。

三、租赁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参加租赁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4px\">;委托他人参与租赁,除上述资料外,还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报名时间2025425 日至2025428 '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px\">17'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px\">:'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px\">00'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px\">时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方式: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金阳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17层)进行报名,并提交书面竞租申请。

、标的展示:租赁者可联系出租方(龙工:13595134975)对该标地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对该标地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租赁者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竞租时间及地点2025429 10:00时,地点: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金阳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17层)。

、注意事项

(一)租赁申请人应于2025429 10时00'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px\">(到账时间'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px\">)交纳投标保证金,逾期视为放弃租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确认其租赁资格。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缴纳凭证;不按规定从账户交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收取保证金缴纳金额、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户名: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世纪城支行

号:11040120030001146)

意向竞租人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扣除竞租人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意向竞租人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二)已交纳租赁保证金且未竞得者,于租赁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租规则'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px\">:

(一)租赁者凭交纳的保证金打款凭证和身份证入场参与租赁。

(二)本次租赁以现场竞租的形式进行报价,如租赁标的物只有'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px\">1人报名且报价为有效报价,则为该标的物的竞得价,如有'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px\">2人及以上报名者,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标的物的竞得者。

(三)竞得者在租赁现场签订《商铺竞得确认书》,凭《商铺竞得确认书》在五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按竞得价交清租赁款,未按期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及交清租赁款视为违约,所交租赁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四)已交纳竞租保证金并未竞得者,竞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五)如租赁者报价低于底价视为流租,我公司将重新拟定方案进行租赁。

(六)竞得价含资产租赁各种税费。

(七)本次租赁的商铺按现状租赁,租赁期内商铺的各种维修均由竞得者自行负责。

、以上规则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在租赁开始前提出,本次租赁规则解释权归贵阳京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本项目招租服务费按固定价10000.00元,向中标竞租单位收取。

、联系方式:

代理名称: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金阳南路6 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 B 栋 17 楼

联系人:宋金委、王秋星、李丹

联系电话:0851-85755198

、公告发布: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编辑:guizhou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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