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先进能源项目堆本体支承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4270008)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机械设备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先进能源项目堆本体支承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先进能源项目一套堆本体支承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以及其他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2026年11月15日完成设备现场交付,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完工验收通过后24个月。
交货点:广东省,具体交货运输到现场时间,由买方根据现场条件确定后通知卖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支承件,核安全1级)和ASME NS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情形。
4. 业绩要求:具有反应堆本体支承或者反应堆压力容器支承的供货业绩(以交付为准)。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广核集团取消或禁止参与投标且处于有效期。
6. 人员要求:/。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5时00分
2.获取方法: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gnpc.com.cn)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按本公告附件格式要求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招标投标文件保密承诺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支承件,核安全1级)”、 “ASME NS证”。
(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3)投标人已注册为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注册会员的步骤请详见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如果投标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会员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更新会员注册信息。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需上传报名附件。
(5)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已收取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6)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数字证书在线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gnpc.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步发布。
3.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澄清、投标等环节均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操作,其中投标环节需使用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使用数字证书加密递交可编辑版投标文件。在线加密递交投标文件的功能将在截标时间后关闭。
(2)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均应使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_ECP系统投标客管家”,该工具及操作手册已放入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的“下载专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3)投标文件应在指定之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对电子公章的维护将向投标人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及办理指引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公布。该工具及办理指引已放入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指南”,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4)投标人已办理原天威数字证书的需要更换为深圳数字证书,且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
(5)办理数字证书需要约5个工作日,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逾期影响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数字证书加密版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6)关于供应商注册、数字证书的办理以及电子投标工具的使用指南,以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7)电子投标相关操作咨询电话:
投标管家咨询电话:0755-88611718-1(普通话)-2(招标业务)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8611718-1(普通话)-3(数字证书业务)
深圳CA业务咨询:4001123838
投标管家使用咨询:4000809508(国信客服)
4.重要提示
(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支付相关的操作指引见以下网址:https://ecp.cgnpc.com.cn/view/staticpags/zgh_xttz/8a488fc3721369a70172165c304d6187.html
(3)为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构建基于国产密码算法应用安全防护体系等相关政策和要求,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ECP)已开展数字证书国密算法升级工作,原RSA算法数字证书将于2022年4月30日起停止使用。2022年5月1日起,未完成数字证书国密算法升级的供应商将无法在ECP进行投标报价等业务,由此造成的后果需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请参阅ECP门户2021年11月17日发布的系统通知“关于开展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数字证书国密算法升级工作的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400-112-3838咨询。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彭立英
电 话:0755-84430389
电子邮件:PengLiYing@cg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董典贺
电 话:0755-82657525
电子邮件:dongdianhe@cgnpc.com.cn
附件:
招标投标文件保密承诺书
鉴于:
我司拟参与先进能源项目堆本体支承采购招投标活动,前提是我司需对招标人在该活动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并且仅将之作为本项目招投标使用,就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一、 保密信息
本承诺书中的“保密信息”是指由招标人向我司提供的,或我司从招标人获知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样本、资料以及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技术方案、工程图纸、设计说明、合同文本、程序文件或其他商业秘密及工作秘密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口头的、纸质文件资料或电子文件资料,以及通过招标人输入形成的项目文件各种数据(包括磁盘及其它载体所记载之数据和信息)。
在招投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向我司提供的信息,如无特别说明,均视为本承诺书所指的保密信息。
二、 保密义务
对招标人拥有的保密信息,我司承诺:
1、 以最严格的态度和措施采取一切保密措施对招标人的保密信息进行保护,避免该等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
2、 未经招标人书面授权许可,不将保密信息及由招标人披露、提供的磁盘等其它载体所记录的各种信息进行复写、复制、摘录或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于双方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项目;
3、 对参与此项目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4、 我司一旦发现招标人移交的信息被他人窃取、复制时,立即向招标人报告,并采取果断的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的进一步扩大;
5、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6、 将保密信息的使用严格控制在履行本项目所需的必要最小限度内,不将保密信息用于其它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目的,或超出履行本项目所需的必要最小限度使用保密信息;
7、 有关本承诺书所规定的秘密信息均归属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我司承诺不擅自利用招标人的上述信息及资料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或用于其他项目。
三、 保密期限
本承诺签订之日起至涉及的保密信息公开之日止长期有效,其效力不受双方后续合作关系的终止与否及其他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四、 责任承担
我司如违反本承诺造成泄漏招标人的秘密信息,一切因我司泄漏或利用招标人秘密信息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我司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 争议解决
本承诺书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我司与招标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六、 其他约定
本承诺书自我司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字盖章处)
承诺人: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