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9px\">招标代理库入库'Times New Roman';font-size:29px\">比选公告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1px\">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1px\">一、服务内容
(一)'Times New Roman';font-size:21px\">项目名称
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库入库比选
(二)'Times New Roman';font-size:21px\">比选人
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
(三)'Times New Roman';font-size:21px\">服务内容
选定'Times New Roman';font-size:21px\">10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货物和服务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库入库名单。集团公司在开展相关项目时随机从库中抽取一家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根据每年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情况保留或移除。
注:1.比选人对招标代理库的入库成员承接项目的数量不作保障,项目承接的多少或有无,招标代理库成员不得有异议。2.如项目委派过程中,比选人有其他要求也可不启用该招标代理库并另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入库成员不得提出异议。3.在服务期内,如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委托合同约定情形的,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相应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合同,将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招标代理库中移除,并要求该招标代理机构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服务期:3年,自确定入库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等关键字眼),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从业单位信息截图。
(三)为确保及时响应招标代理服务,申请人应在贵州省贵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四)在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及非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等),提供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五)与比选人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对自己提供资负责。
三、比选申请
(一)比选申请书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按比选公告规定和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书。
1.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比选申请书应按“比选申请书格式”和评分标准内容进行编写。本比选公告要求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公告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作为辅助证明的材料,也可以提供。
2.比选申请书封装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申请人的名称、电话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3.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通过U盘递交、为纸质比选申请书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彩色不加密扫描件,与纸质比选申请书一并密封递交)。比选申请书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并现场签字确认。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本次比选无需报名,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书即可。
(二)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及起止时间
1.递交地点:贵安新区湖潮乡数谷大道贵州好粮油展示中心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512室。
2.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下午16:30前(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袁越 联系方式:18685022198
(三)比选报价
1.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不得超过《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由比选人和中选单位根据相关比选文件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
四、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回避原则:与参与比选代理机构有个人经济利益关系、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比选公平的人员不得参与评审。评审工作由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比选领导小组负责。
3.评审小组的组成:由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领导小组选派代表7人组成,集团公司纪委负责监督。
4.评审活动依据相关程序进行,不得增加和取消相关内容,也不得提高或降低标准。评审过程和结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或影响。
5.监督人员和评审成员现场拆封比选申请书,申请书封装不合格的,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比选申请书符合要求的,评审成员按比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二)比选评审活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并接受有关监督机构的监督。
(三)比选评审程序
比选人在监督机构监督的情况下,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当场开启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评审小组对所有比选申请书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或未按比选公告要求编制的比选申请书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评审小组按照比选公告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书”内容逐项打分。凡比选评分标准中没有列出的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打分和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审小组汇总计算所有有效申请人综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向比选人推荐排名前10名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如申请人得分相同,比选报价较低的排名靠前;如比选报价也相同,则由评审小组集体投票表决,得票多的排名靠前。
(四)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在省粮食和储备局网站进行公示,根据评分选取得分最高的10家代理机构作为入库中选人。如发现中选人提供虚假资料、中选人主动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则取消其中选资格,由第二名递补,以此类推。
(五)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五、比选评分标准
比选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按比选报价(分值10分)、代理机构综合情况(分值55分)、招标代理方案(分值35分)进行综合评分,分值合计100分。
(一)比选报价(分值10分)
代理服务费用参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规定:每下浮1%得0.5分,最高得10分。
(二)代理机构综合情况(分值55分)
1.项目组成员 满分20分
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招标采购项目经理(负责人),同时获得中级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或获得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证书得5分,满分5分。(提供招标采购项目经理(负责人)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2024年-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招标采购专职从业能力考评证书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获得中级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每多提供一名加5分,满分15分。(提供相关项目组成员身份证、招标采购从业人员证书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2024年-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业绩 满分20分
提供2022年至今工程、货物采购、服务招标代理业绩,每提供1个的得2分,满分20分。(提供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其中代理合同期限按签订日期计算)
3.企业综合实力 满分15分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从业单位信息截图得5分,满分5分。
在贵州省贵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面积300'Segoe UI Symbol';font-size: 21px\">㎡及以上的得5分,200'Segoe UI Symbol';font-size: 21px\">㎡及以上不足300'Segoe UI Symbol';font-size: 21px\">㎡的得2分,低于200'Segoe UI Symbol';font-size: 21px\">㎡的得0分(提供租赁协议或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满分5分。
公司项目资料管理规范,设置有专门的开标室,自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能满足代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提供相关证明图片得5分,满分5分。
(三)招标代理方案(分值35分)
1.招标代理方案 满分25分
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招标代理管理制度(含质量控制制度、评标专家抽取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方案齐全、细致且合理的得25-18分;方案缺项、较为细致,具备一定合理性的得17-9分;方案严重缺失、粗糙或不合理的得8-0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2.廉政风险控制措施 满分10分
结合代理项目工作流程分析项目存在的廉政风险、提出对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阶段、文件编制阶段、公告发布及文件发售阶段、开标评标与定标阶段等。风险分析合理、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0-7分;风险分析较合理、措施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6-3分;风险分析不合理、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2-0分;未提供措施的得0分。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比选人可根据申请人提供资料进行现场考察,发现与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的,取消申请人中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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