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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温州自营休息室餐饮及保洁业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5-05-15     浏览:0    
关于国航温州自营休息室餐饮及保洁业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温州自营休息室餐饮及保洁业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温州自营休息室餐饮及保洁业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ZJB-E-202513512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为温州分公司自营休息室提供餐饮和保洁服务,确保其餐饮和保洁呈现符合国航产品服务标准,满足高端旅客的服务需求。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须符合公司标准:包括《自营休息室餐饮标准》CAPSS-CA-19-300-2025V1、《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CAPSS-CA-19-402-2025V1、《温州分公司自营休息室餐饮服务管理规程》CA/OP-WZB-CM-001-2023、《温州分公司自营休息室保洁服务管理规程》CA/OP-WZB-GH-003-2023和《地面运输人员职业礼仪规范》。

2.职业礼仪规范(需符合国航地面运输人员职业礼仪规范):工作期间须着制服,佩戴统一工牌或证件;男员工发型要清爽,女员工长发须盘成圆型髻,不得染除黑色及棕色以外的发色;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女员工化职业妆,避免浓香水;不得佩戴除戒指、手表、耳饰以外的首饰,其中女员工耳饰颜色限金色、银色或浅珍珠色;行为举止要得体,具有主动服务意识;与旅客交流时使用礼貌用语,避免在旅客面前大声喧哗。

3.餐饮服务要求(需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应根据自营休息室实际运营状况及餐饮服务需要,配备餐饮服务人员,每日在岗人员至少配备4人,其中,领班1人,明档区1人,餐区2人;每季度开展选餐会,每季度制定不少于6套自助餐餐谱及明档餐谱,每相邻两个季度的菜品种类应至少更换50%;提供餐饮的品种类应至少包括中式、西式热菜、中式凉菜、酒水、茶歇(小包装须标明产品有效期)及饮品;日常工作要确保餐前检查摆放无误及餐具清洁消毒,餐间不断巡视补餐保证旅客需求,餐后撤餐及时,保持台面干净整洁;定期开展培训,做好台账记录。

4.保洁服务要求(需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应根据自营休息室实际运营状况及保洁服务需要,配备保洁服务人员,每日在岗人员至少配备2人,其中,1人负责卫生间区域保洁,1人负责巡视全区保洁;须自备清洁工具及用品;按要求做好定时定期清洁保养,保证休息室内各区域干净整洁;每季度提供餐具检测报告;旅客休息区及卫生间做到一客一清洁,及时对休息室产生的废物进行清洁转运,以免异味传播;定期开展培训,做好台账记录。

三、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餐饮服务人员负责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与呈现、厨房与餐饮区域清洁、备餐间所有设备及餐区所有餐饮服务用具的日常维护与清洁;

2.餐饮服务人员到、离岗时间须按照自营休息室营业时间(营运时间不晚于国航当日第一个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90分钟,关闭时间应不早于国航最后一个航班登机时间,参考时间为05:20—21:30,具体工作时间以实际需求为准),如遇航班不正常情况,应经我司值班人员同意后离开;

3.供餐时间应包括全时段供应茶歇与明档服务、分时段供应正餐等,正餐供应时间参考如下:早餐当日国航首班计划起飞时间前一小时—09:00,午餐11:00—14:00,晚餐17:00—20:00(实际以国航最新标准为准);

4.供餐餐单与更换周期应参照以下标准执行:每日提供“迎宾果盘”;每周轮换餐单(按季度餐谱);每月推出至少2种“瓯越美食”;每年至少推出2种“特色饮品”、24种“节气美食”;不定期提供“生日特色餐食”“节日美食”;

5.餐饮服务人员应符合国家餐饮服务行业从业标准和自营休息室服务要求,须具备健康许可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过培训和考核,满足我司餐饮服务标准条件;

6.供应商须制定餐饮服务人员工作制度及要求,内容应包括人员安排、上岗基本要求、职业礼仪规范及管理要求;同时,根据我司要求,定期对餐饮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

7.在自营休息室内因供应商提供的餐饮、餐食而产生投诉或卫生事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保洁服务人员负责自营休息室全区域日常保洁(全区域面积共382平方米,包括全区清洁、卫生间值守清洁、餐具回收清洁等)、局部深度清洁(每月至少提供1次地毯清洁服务,每季至少提供1次沙发清洁、大理石抛光打蜡、厨房操作间大扫除、玻璃清洁服务)以及应急清理等工作;

9.保洁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许可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过专业培训与考核,满足我司保洁服务标准的条件;

10.保洁服务人员应按照我司职业礼仪要求与行为规范执行;

11.保洁服务人员到、离岗时间须按照我司自营休息室营业时间(营运时间不晚于国航当日第一个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90分钟,关闭时间应不早于国航最后一个航班登机时间,参考时间为05:20—21:30,具体工作时间以实际需求为准),如遇航班不正常情况,应经我司值班人员同意后离岗;

12.在保洁服务过程中,清洁设备、工具及耗材等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13.供应商须制定保洁服务人员工作制度及要求,内容应包括人员安排、上岗基本要求、职业礼仪规范及管理要求;同时,根据我司要求,定期对保洁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五、验收标准:

供应商应满足上述标准规范。同时,我司对其开展日常服务质量监控,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予以扣罚。

六、中选供应商数量:1家。

七、合同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具备必要的经营证明文件,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1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交近最新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8.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9.“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梦璐
联系人电话:0571-86663673
联系人电子邮箱:460812950@qq.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如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对采购人的生产运营、采购活动、公司形象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一级不良行为、二级不良行为和三级不良行为。 一、一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竞争,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相互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采购项目; 6)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 7)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 8)其他视为供应商串通的情况。 2.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恶意诋毁、恶意投诉、威胁、欺骗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供应商恶意扰乱谈判现场等影响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4.供应商接到中选(成交、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或单方面要求放弃中选(成交、中标)资格,或不按响应文件及澄清内容承诺签订合同,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5.其他经公司认定为一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6.被列入一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参与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5年,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不良行为的,应取消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二、二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故意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或供应商资格审查、准入等资质材料经核实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与检测单位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 2.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或者恶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对采购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恶意质疑,对采购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 4.其他经公司认定为二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5.被列入二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参与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3年,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不良行为的,应取消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三、三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1.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时,一年内2次(含)以上,递交响应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采购项目、无正当理由放弃应标或谈判等,对采购项目造成一定影响的,其中采购实施单位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扣除(不退还)投标/谈判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2.供应商收到中选(成交、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给公司正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的,其中采购实施单位(合同承办单位)依据合同要求已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3.因供应商责任引发不稳定事件,或因不良事件经新闻媒介曝光,给公司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 4.其他经公司认定为三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5.被列入三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自列入之日起禁止参与本单位范围内采购项目1年,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不良行为的,应取消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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