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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安民警实战训练中心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5     浏览:0    

受江苏公安民警实战训练中心的委托,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江苏公安民警实战训练中心食材采购(项目编号:NJJC-2025ZB044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公安民警实战训练中心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 月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5ZB0442

项目名称:江苏公安民警实战训练中心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分包及分包下的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下表,超过分包及分包下的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分包号

分包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1

分包一

300

江苏公安实战训练中心绿园点和伊村点年采购肉类约13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等。水产家禽类约17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鸡鸭鹅等鲜(冻)禽、蛋品,青鱼、鲫鱼、鳊鱼、小鳜鱼、鳝鱼等水产品,沙虾、对虾、河虾等鲜活虾。

1年

2

分包二

200

江苏公安实战训练中心绿园点和伊村点年采购蔬菜水果类约9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青菜、萝卜、包菜、青芹、西红柿、黄瓜、土豆、大白菜、茄子、青椒等蔬菜,苹果、香蕉、梨子、桔子、圣女果、西瓜等水果。粮油干调类约8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大米、面粉、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橄榄油、大豆油、芝麻油、鸡精、盐、糖、八角、桂皮、酱油、辣椒等。饮料茶类约3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矿泉水、果粒橙、雪碧、可乐、绿茶、红茶等。

1年

(1)本项目共有两个分包,投标供应商可以投上述两个分包任一分包,也可以同时投两个分包,即本项目兼投兼中。

(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分包升序:分包一、分包二的顺序依次逐个进行评审,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任一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被确定为中标人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供应商需按所投分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若投多个分包但投标文件仅制作一份的,视为其只参与所投分包中排序最前的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或者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猪肉、牛羊肉、禽肉类、水产类、豆制品、调味品类:工业;蛋类、蔬菜、水果: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所有分包: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家的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列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 16 日至2025年 5月22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方式:(1)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 ①投标供应商获取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②注册成功后,投标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投标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④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A、支付宝付款码:联系025-58835827-0;

B、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2100122000043956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注:投标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6月 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鲜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需按所投分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若投多个分包但投标文件仅制作一份的,视为其只参与所投分包中排序最前的分包。

2、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可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供应商对项目现场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公安民警实战训练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伊刘村1号

联系方式:廖警官 025-83527040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方式:025-58066836、025-58835827-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雪

电话:025-58066836、025-58835827-0

八、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02505141734259677861414913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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