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
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土建1标
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已由厦门市建设局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 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土建施工总承包1标段线路全长11.6公里,含6站7区间1盾构井及出入段线。
项目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01个包件,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包件等详见 设备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备租赁相关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组织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机械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出租相关设备,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11时至2025年5月17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标书购买费: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