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提升泵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提升泵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提升泵采购
项目概况
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是锦州20-2海上凝析气田开发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分离厂主要加工和处理从海上凝析气田来的凝析油和天然气,主要包括凝析油稳定、稳定凝析油储运,轻烃回收、丙烷、丁烷及轻烃储运等单元,以及给排水、消防、供热、供电、通信、仪表自控、厂区道路、厂前区生产办公综合楼、车库、厂区绿化等公用设施。已建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境内,厂区位于锦西市西南10km处,西距兴城双树乡东窑村约500m,占地面积14.5公顷。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提升泵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6570/01
发标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污油泵(OST(GPU)-P-3301A、OST(GPU)-P-3301B)为离心泵,额定流量20m3/h,扬程20 m,数量:2套; 污水泵(OST(GPU)-P-3302A、OST(GPU)-P-3302B)为离心泵,额定流量20 m3/h,扬程20 m,数量:2套; 不合格雨水提升泵(OST-P-3761A、OST-P-3761B)为自吸离心泵,额定流量50 m3/h,扬程25 m,整橇自吸能力≥6m,数量:2套; 生活污水提升泵(OST-P-4011A、OST-P-4011B)为自吸离心泵,额定流量20m3/h,扬程25 m,整橇自吸能力≥5.5m,数量:2套; 生产废水提升泵(OST-P-4021A、OST-P-4021B)为自吸离心泵,额定流量10m3/h,扬程50 m,整橇自吸能力≥6m,数量:2套; 初期雨水提升泵(OST-P-4022A、OST-P-4022B)为自吸离心泵,额定流量10 m3/h,扬程15 m,整橇自吸能力≥6m,数量:2套; 事故水提升泵(OST-P-4023A、OST-P-4023B)为自吸离心泵,额定流量50m3/h,扬程25 m,整橇自吸能力≥6m,数量:2套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6年2月10日
交货数量
详见主要技术规格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自吸式离心泵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制造商声明函。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公开业绩信息):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自吸式离心泵(流量≥50 m3/h,扬程≥25m,整橇自吸能力≥6m)合同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及泵流量、扬程、自吸高度)2)合同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交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相应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海油大厦A座 |
联 系 人:马晓明 |
电子邮箱:maxm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9 |
联系电话:02266502608 |
异议受理人:孙娜娜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6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ngwzh20@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张玮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孙娜娜 |
电子邮箱:sunnn@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66504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