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产业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科技产业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DLY-FW-GKZB-25-1013
2.2 招标项目名称:科技产业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大连市新建科技产业建设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约12453.71m2,新增室外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包括门卫房、道路、绿化、停车场、围墙等。项目用地面积7497.99 m2。
2.5监理服务及相关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止。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物项为科技产业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范围包括新建大楼1栋(地上11层,地下1层),以及室外工程和配套附属设施监理服务,项目总投资约7800万元。详见技术规格书。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3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1个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资料,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监理内容、合同金额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时间为准)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
3.5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监理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社保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同时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职务,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职务。
注:①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②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3.6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入辽备案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
5.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纸质版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投标人须通过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打印胶装三份,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金发科技国际科创中心3栋5楼(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牧华路三段661号),李经理(028-85756520)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8-8590486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28-85756520
项目负责人:娄广斌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021-6159-2333。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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