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重1.1项目示范工程25MW混联模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578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现实需要,基于碱性(ALK)和质子交换膜(PEM)电解水的独特优势,以研究“开发适应宽功率波动的低成本、高可靠、大容量ALK-PEM混联制氢系统”为目标,突破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系统的长效经济、安全运行技术瓶颈,助力我国实现氢能技术引领性发展,提升ALK-PEM混联制氢系统的创新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快绿氢的规模化应用,有助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本次划分为2个标段(包),其主要内容是:
标段1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包括3套额定1000Nm³/h的碱性-质子交换膜混联制氢系统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其中每套设备包含:1台额定800Nm³/h碱性电解水制氢(以下简称ALK)电解槽,1台额定800Nm3/h的气液分离处理装置,1台碱性电解槽制氢电源(包含变压器和整流电源),1台额定200 Nm³/h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以下简称 PEM)电解槽,1台额定200 Nm³/h气液分离处理装置,1台质子交换膜电解槽制氢电源(包含变压器和整流电源),1台额定1000Nm3/h的氢气纯化装置(满足ALK+PEM20%-120%负荷运行处理气量),其他辅助设备设施包括排氧管、电解槽散热冷却装置、碱液箱、水箱、加水泵、加碱泵、电气控制设备,变压器和整流器之间的母线、整流器和电解槽之间的母线、及附属设备、设施、安装材料等,撬装装置包括撬体设计方案和撬体本身,备品备件厂家自备,需满足质保期和维保期需要。
2、技术服务部分包含以上设备的5年维保和出厂测试(本标段只进行1套设备的出厂测试)。同时包含但不限于制氢单元工艺包设计、制氢单元内所有设备的设计、供货(投标人可采取单元设备形式供货或采取单体设备形式供货须到现场安装调试)、指导配套设备安装调试、其他设备及辅助工程安装调试、试验、交付、技术服务、运输、售后、质保、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标段2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包括2套额定1000Nm³/h的碱性-质子交换膜混联制氢系统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其中每套设备包含:1台额定800Nm³/h碱性电解水制氢(以下简称ALK)电解槽,1台额定800Nm3/h的气液分离处理装置,1台碱性电解槽制氢电源(包含变压器和整流电源),1台额定200 Nm³/h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以下简称 PEM)电解槽,1台额定200 Nm³/h气液分离处理装置,1台质子交换膜电解槽制氢电源(包含变压器和整流电源),1台额定1000Nm3/h的氢气纯化装置(满足ALK+PEM20%-120%负荷运行处理气量),其他辅助设备设施包括排氧管、电解槽散热冷却装置、碱液箱、水箱、加水泵、加碱泵、电气控制设备,变压器和整流器之间的母线、整流器和电解槽之间的母线、及附属设备、设施、安装材料等,撬装装置包括撬体设计方案和撬体本身,备品备件厂家自备,需满足质保期和维保期需要。
2、技术服务部分包含以上设备的5年维保和出厂测试(本标段只进行1套设备的出厂测试)。同时包含但不限于制氢单元工艺包设计、制氢单元内所有设备的设计、供货(投标人可采取单元设备形式供货或采取单体设备形式供货须到现场安装调试)、指导配套设备安装调试、其他设备及辅助工程安装调试、试验、交付、技术服务、运输、售后、质保、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内容和目标:针对指标提及的混联制氢系统示范集群,其规模、冷启动时间、连续运行不少于 2000 小时候系统能耗增加、户外运行、环境温度范研究。
2、技术方案的说明:通过采购25MW碱性(ALK)和质子交换膜(PEM)电解水制氢设备,在测试场地完成试验和数据采集,研制 ALK-PEM 混联制氢模组单元,验证系统稳态、动态运行特性,完成各项指标的迭代优化。
3、成果形式:编制测试方案,提供原始数据,经专家审核后出具报告文件,成果将应用于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制等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氢能综合能源系统示范,服务国家“能源革命、能源强国”的战略需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 项目服务期:项目总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中标人必须完成电解槽及气液处理装置成套设备生产备料和排产计划;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工艺包或设计提资材料,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总体设计单位的要求。设备到货时间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设备交货至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以上时间节点为本项目重要里程碑节点,投标人只能提前不能推迟,并根据以上节点进行细化。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电解槽设备(额定制氢能力不低于800Nm³/h的ALK电解槽设备或者额定制氢能力不低于200Nm³/h的PEM电解槽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出具的碱性电解槽(ALK)测试报告或者质子交换膜电解槽(PEM)测试报告或者混联制氢系统测试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7-18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氢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7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韩明
电 话:01058151965
电子邮箱:20021164@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于强
电 话:01057337543
电子邮箱:12022135@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