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2025年南校园逸仙路以西维修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5]176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5年南校园逸仙路以西维修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山大学2025年南校园逸仙路以西维修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1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中山大学2025年南校园逸仙路以西维修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和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其中1家单位独立承担建筑工程维修工作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另1家单位独立承担市政工程维修工作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独立承担建筑工程维修工作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成员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5款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6日 至2025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
方式:本项目采购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gzebid.cn/)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山大学根据国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列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5]176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5年南校园逸仙路以西维修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中山大学2025年南校园逸仙路以西维修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1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中山大学2025年南校园逸仙路以西维修工程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
项目预算:6,000,000.00元人民币。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五、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和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其中1家单位独立承担建筑工程维修工作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另1家单位独立承担市政工程维修工作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独立承担建筑工程维修工作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成员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5款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园。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gzebid.cn/)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00:00至2025年07月22日 17:00:00;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正式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确认,若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可能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注:无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或者有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但未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供应商,均须按照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并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若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已经上传完毕的投标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3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30:00至2025年08月05日 10:00:00(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线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
(3)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gzebid.cn/)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4115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单卫红、谭慧、梁思琪、林俊文、肖玲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3972107、18895675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卫红、谭慧、梁思琪、林俊文、肖玲
电 话: 020-33972107、1889567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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