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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航食地面业务部冷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5-10-15     浏览:0    
关于北京航食地面业务部冷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北京航食地面业务部冷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食地面业务部冷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524737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车辆配置

根据产品体积与重量,需提供2辆冷藏车型,冷藏车温度范围需在2℃-8℃且车辆外廓大小5320*1695*2450mm左右的冷藏车。

车辆须配备良好的减震系统,以减少运输途中的颠簸对产品造成的损坏,同时车辆外观整洁、标识清晰,符合相关交通法规与行业标准。

2.温控设备

车辆必须安装制冷机组,具备自动温度调节功能,能够根据设定的温度范围精准控温,温度波动范围不得超过±1℃。

配备实时温度监控系统,优先可将温度数据实时传输至后台监控平台,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2个月,以便随时查询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一旦温度异常,系统需能及时发出警报,并具备远程调控温度的功能。

3.安全与卫生设施

车厢内部采用食品级材料进行密封处理,无异味、无污染,且易于清洁消毒,每次运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与消毒工作,消毒记录需留存备查。

安装防滑地板与产品固定装置,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滑动、碰撞受损,同时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性。

车厢内部应安装多点温度传感器,确保车厢内温度均匀分布,避免出现局部温度偏差过大的情况,传感器精度需达到±0.5℃。

4.运输服务

供应商需根据我部提供的起运地与目的地信息,以北京航食东区为中心,半径30公里内进行冷藏车配送。供应商应结合路况、交通管制等因素,制定最优运输路线,确保产品能够按时、安全送达。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高温、高湿、污染严重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区域。

在配送工作方面,供应商需协助地面业务部连锁经营室,负责生日蛋糕配送外,还需要配送产品到13家门店及其他衍生服务,如茶歇、团餐等。所有运输任务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配送时间表执行,以确保产品按时送达。对于紧急订单,供应商应提供加急运输服务,确保产品能够在最短时间内送达客户手中。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延迟送达,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还负责产品的装车与卸车工作。经过公司专业培训后,供应商需熟悉冷链产品的装卸操作规范,轻拿轻放,避免产品受到挤压、碰撞。装卸过程中应全程保持产品处于适宜的温度环境中,减少产品暴露在常温下的时间。

产品交接时,双方需共同清点产品数量、检查产品外观及温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署交接单。交接单应详细记录产品信息、运输车辆信息、交接时间、温度记录等内容,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运输过程中的重要凭证。

预计年度内配送生日蛋糕的数量不超过5000个。此外,每日两辆冷链车需向门店配送产品两次,配送时间分别安排在早晨约7时和下午约13时。

5.人员要求

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且具备冷链运输相关经验,熟悉冷链车辆的操作与维护,了解不同产品的温控要求与运输注意事项。

应接受过专业的安全培训与应急处理培训,掌握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时的正确处理方法,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产品安全,并及时向公司报告情况。

驾驶员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进行健康证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以避免对冷链产品造成污染。

在合同期内,两辆冷链配送车辆必须配备固定的司机。若出现更换司机的情况,需提前进行报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所有资质证明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企业信息完全相符。
(九)单位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1)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业绩及资质、行政处罚、财务状况(实收资本、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营业现金比率)等; (2)历史合作情况,包括供应商评价等级等; (3)对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响应的完整性。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验的审计报告编码或可扫描识别的二维码。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近三年(2022-2024年)的财务报表。
8.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下载的完整报告(https://www.gsxt.gov.cn/)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询价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联系人:贾盼盼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43
联系人电子邮箱:jiapanpan@bacl.com.cn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未在采购管理平台拥有账号的新注册的供应商,请务必提前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我司审核时间约为1-2个工作日,并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能进行项目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二)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如中选需按要求提供相关准入材料,材料每页需加盖贵司公章,准入成功后方可成为中选供应商。

(四)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不良行为供应商,详见附件:不良行为界定范围。


编辑:airchina.com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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