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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图像采集单元及飞行动力学仿真单元研制(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3     浏览:0    

高速图像采集单元及飞行动力学仿真单元研制(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图像采集单元及飞行动力学仿真单元研制(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速图像采集单元及飞行动力学仿真单元研制(二次)(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速图像采集单元及飞行动力学仿真单元研制(二次)

2.2 招标编号:GXTC-A1-02QF-25070157

2.3 项目概况:测试仪用于构建一个模拟高速自旋多刚体运动真实环境,实现高速自旋运动环境下刚体转速、姿态等导航信息的实时模拟与测试,满足高动态卫星、惯性、激光制导等各类装备、导航制导与控制半实物仿真试验与关键部件性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数量:1套(高速图像采集单元1台及行动力学仿真单元1台)

2.5 交货期: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5个月内完成。

2.6 交货地点:委托方指定地点。

2.7 质保期:产品终验收合格后3年(时间从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应的供货能力。

注: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具备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高速图像采集单元及飞行动力学仿真单元研制项目案例,需提供附带有技术要求或关键技术指标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关键技术要求或指标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3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的状况。

注:①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有审计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须提供企业成立以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有审计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②提供财务承诺书原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①提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②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打印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最终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录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进行注册(注册请联系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客服:400 890 0880)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款汇款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后请将标书款汇款凭证上传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付款确认后可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打入)。

公司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30205308003263

4.3 投标人必须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4.4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仅支持线下领取,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明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 保密承诺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附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碧青

电话:1355218682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东路5号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仅商务及价格部分)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投标人禁止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一并上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如有发生,此投标无效,在扣除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1号长征宾馆二楼22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逾期上传、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者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特别说明: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外,本项目必须同时使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购买、线上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同时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东路5号

联系人:王碧青

电话:1355218682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项目联系人:贾雨彤、郭培晨

电话:13811385434

电子邮箱:1410910234@qq.com

编辑:hnjmrh.gov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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