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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广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高压部分)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27     浏览:0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同江市广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高压部分)组织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同江市广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高压部分)

1.2项目编号:0222GC20250661

1.3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同江市广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高压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5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1.6采购预算994000元

1.7质保期:一年

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本项目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若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换证的供应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5年第3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或若已按照2025年第30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换证的供应商,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 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五险)(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响应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响应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申请人才有可 能被授予合同;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2025年112809 2025年120309(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120309(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120809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20809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启/评审时间:2025120809

7.2开启/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10联系方式

人:同江市广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址:同江市景馨小区门市松江街79号

人:王女士

   话:0454-292969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晟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5717号,富力城AS-1栋1至2层5号商服

人:么女士

   电    话:13263621711
编辑:ejy365-2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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