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6日 12: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06日至2021年02月18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2月26日 13: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21731902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1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顾老师 电话021-52574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未、范玉洁18721731902、17521326690 |
项目概况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工08002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法院后勤管理安排,对单项工程100万元以下(预算金额无下限)院内小修和日常发生的零星报修任务保质按时完成维修。包括道路修补,屋面内墙、外墙、门窗、水电的更换修补,防水及其他零星修缮、改造工程等。
3.项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133号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三年有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考评合格后进行续签。
5.修缮项目资金来源:行政公用经费。
6.拟入围数量:3家
合同履行期限:入围时间为3年,暂定2021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根据上年实施情况,经评议合格后进行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承接本项目必须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近三年(从2021年2月1日至响应截止前1日)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与项目参与各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参与本项目其他的供应商或与之关联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6日 至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于2021年2月6日至1年2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1.供应商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响应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供应商资格条件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133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 电话021-52574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刘未、范玉洁18721731902、1752132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未
电 话: 18721731902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