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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线路租用费的公开招标

   日期:2026-01-14     浏览:0    

项目概况

通信线路租用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1114152677-15299532

项目名称:通信线路租用费

预算编号:1526-00017727, 1526-00017730, 1526-00017731, 1526-00017732, 1526-00017735

预算金额(元):7870000元国库资金:787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390000.00元,包2-1500000.00元,包3-2780000.00元,包4-1000000.00元,包5-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1G+1G)政务外网总头线路租用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东新区通信线路租用项目采用租用各运营商的光纤通信,包括政务网租用及互联网出口通信租用,为保障线路冗余和互为备份的安全考虑,采用租用不同运营商的线路,旨在通过租用通信线路项目的实施,实现带宽提速,确保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务网络的稳定畅通,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标项二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3G+1G)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东新区通信线路租用项目采用租用各运营商的光纤通信,包括政务网租用及互联网出口通信租用,为保障线路冗余和互为备份的安全考虑,采用租用不同运营商的线路,旨在通过租用通信线路项目的实施,实现带宽提速,确保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务网络的稳定畅通,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标项三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2G+1G)政务网光纤租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东新区通信线路租用项目采用租用各运营商的光纤通信,包括政务网租用及互联网出口通信租用,为保障线路冗余和互为备份的安全考虑,采用租用不同运营商的线路,旨在通过租用通信线路项目的实施,实现带宽提速,确保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务网络的稳定畅通,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标项四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ipudongwifi)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ipudongwifi是新区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涉及浦东新区党政办公中心、社区民生医疗服务点和特定使用场所,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等政府信息化应用推广起到了有力的支撑,强化了移动政务办公的应用保障,方便了民生服务。在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中心和特定使用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无线宽带WIFI网络覆盖。向公众用户提供免费的上网服务,并提供运营及日常维护服务,项目为四家单位共同承担,大数据中心负责各街镇行政服务中心的WIFI信号。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标项五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3G+1G)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东新区通信线路租用项目采用租用各运营商的光纤通信,包括政务网租用及互联网出口通信租用,为保障线路冗余和互为备份的安全考虑,采用租用不同运营商的线路,旨在通过租用通信线路项目的实施,实现带宽提速,确保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务网络的稳定畅通,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如遇封网等特殊情况,则交付按实际封网天数顺延;服务起始日期自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其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上海市。3.5法人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迎春路520号7楼

联系方式:021-58206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58387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玉洁

电 话:58387055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docx

    40.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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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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