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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航飞机类业务法律服务律所库选聘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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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航飞机类业务法律服务律所库选聘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山航飞机类业务法律服务律所库选聘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SCJC-E-202603096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
| (五)项目需求: |
为山航飞机引进、租赁、融资、出售、回购、退出、转租赁等各类飞机相关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飞机业务合同及相关配套交易文件的审阅定稿;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协助公司准备先决条件文件;参与与项目相关的电话会议谈判;以及飞机交付后相关文件的审核等。服务期限内发生具体项目的法律服务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确定。本次选聘仅对律师事务所资格进行评选,采购人不保证纳入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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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 |
| (五)近3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无行业处分信息。 |
| (六)非山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山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山航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内供应商,非山航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供应商。 |
|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其分所、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 |
| (八)自2022年1月以来具有飞机引进、租赁、融资、出售、回购、退出、转租赁等飞机相关业务,并可至少提供两个不同的项目业绩及相应发票。 |
|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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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2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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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2.业务联系人提供法人授权书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 8.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9.提供经专业机构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应含附注);如无法提供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10.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11.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 12.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律师事务所详情的完整网页截图,如有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的,必须另行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
| 13.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后),如有处罚记录的,必须另行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
| 14.供应商可提供本项目所需法律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方面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 15.提供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飞机引进、租赁、融资、出售、回购、退出、转租赁等飞机相关业务方面,至少2个不同项目的法律服务协议关键页和上述合同项下至少一份有效的往来发票扫描件,发票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查验截图。“协议关键页”是指能够体现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协议期、双方签章的页面。未附协议关键页、发票扫描件和完整发票查验截图的业绩证明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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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 (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dbidding.org.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山东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黄先生 |
| 联系人电话:053185698020 |
| 联系人电子邮箱:huangfy@sda.cn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上传的报名材料为PDF格式,每一页须完整且清晰,并逐份加盖公章,如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或有明显歧义采购人有权判定为报名不通过,未通过的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资格并不另行通知、解释。
(二)报名材料分为必传和非必传,必传项目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其中的部分内容为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的规定格式,无法修改和删除,或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第1项请上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年审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第7项若信用中国网站未记载供应商信息,请上传简要说明即可,不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部分报名材料需填写采购人名称抬头,请写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均可。
(三)请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后,电话联系我公司联系人以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材料。
(四)在采购活动中,若供应商存在相互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竞争、提供虚假材料、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本采购项目等不良行为,将影响本次采购项目以及山航其他采购项目的参与及中选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