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传染病重症患者救治区域医疗中心 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传染病重症患者救治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社会[2021] 1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补助、政府专项债券、地方配套、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港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GZC2021-G3-00213-XPZB
建设地点: 位于贵港市金港大道西延段南侧(广西五菱福达汽车厂西侧),贵港市人民医院西院内。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设置床位200张,总建筑面积34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主要建设传染病重症患者救治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楼,以及室外道路、硬化铺装、停车场、绿化、医院标志标识、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建筑工程费约20552.25万元。
设计费控制价:19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定额期限60 日历天
工程进度安排: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②设计方案经业主确认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不包含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时间)。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施工要求,达到国家节能减排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符合有关部门审批及备案的要求。
招标范围:□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指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规划设计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
建筑设计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 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
结构设计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
电气设备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
给排水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造价编制相关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经济师);
各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应提供近1个月(2021年3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6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款的30%,设计单位提交方案文本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合格后,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的35%;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成果交付后,经第三方评审通过及报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后,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5%。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发布。
12.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13.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5921173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中山中路1号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中强.普罗旺斯) 77幢12号商铺
邮编: 537100 邮编: 537100
联系人:袁工 联系人:戈伟梅
电话:0775-4200160 电话: 0775-4556706
传真: 传真: 0775-4556706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