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公安局招标确定保安看护人员每日费用标准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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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沈阳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 22: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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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2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2896663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231057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22896663 | ||
附件: | |||
附件1 | JH21-210100-00677招标文件第二次上网版.doc |
一、保安人员主要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配合采购人对“目标人”进行24小时的全天看护,确保被看护人员不发生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情况发生。
二、保安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专案工作需要,保安看护人员与“看护目标”拟按照1:6的比例标准进行配置,即每名嫌疑人每天配备6名保安看护人员(8小时一班,每班2人)。
三、工作内容及人员要求:
1、采购人根据案情工作需要,向中标人提出需要上岗的保安人数及性别;
2、保安员在正式上岗前要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保安员对“看护目标”的地点、人员信息情况等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3、所有上岗保安员须统一着装,承担对嫌疑人的贴身看护,对嫌疑人饮食起居进行全方位看管,并负责好嫌疑人住所的卫生,负责门禁的保安员要对进出人员做好登记、消毒和体温检测,严防无关人员混入;
4、每班次至少要有一名总负责人对全体当班保安员进行管理,当班保安员要随时听从专案组民警调遣,主动配合专案组民警外提嫌疑人审讯、体检、就医等工作;
5、保安员在看护期间要坚决防止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坚决防止嫌疑人逃脱,坚决防止嫌疑人之间、嫌疑人与外界进行各种形式的联络;
6、保安员要坚决杜绝替嫌疑人通风报信或者传递任何形式的信息,严禁看护期间保安员与嫌疑人进行任何交谈,保安员之间也不得进行非必要的闲聊;
7、保安员当班期间严禁睡觉、溜号、走神、玩手机等,时刻要保持良好的看护状态,全体保安员要服从专案组管理,按照专案组要求履行看护职责,随时按照专案组民警要求做好与嫌疑人看护相关的全部工作;
8、专案组将制定看护职责相关制度,保安员违反相关制度的,经专案组提出,中标人须对违规保安员进行退换;
9、出现通风报信、泄密以及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问题的,除了对当班的保安人员进行追责外,中标人还要承担管理责任,采购人有权拒付保安费用;
10、保安员年龄在3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残疾及传染病),体检证明无心脏病等影响保安工作的重大疾病;保安员如为中共党员、部队转业干部可优先录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岁;
11、保安员上岗前需提供政审和人事档案,保安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前期保安公司培训,并办理《保安资格证》;
12、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与服务项目相关的保险,提供相关证明给采购人,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保安员上岗前须提供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配备相应管理层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按照比例配备勤务中队长,对所派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同时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看护工作的落实。
四、保安每日费用标准:
本项目按照每名保安每天280元的上限标准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此价格为包干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等其它费用),保安员的服装费、以及相关保安装备保障等费用,均由保安员派出单位自行承担。
五、看护人员需求概况:
从以往的工作经验看,每个专案需要看护的工作目标少则3-5人、多则10-20人,并且每年成立的专案数量也无法提前预判。因此,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保安公司承接任务能力的响应度,确保中标后可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六、服务响应速度:
中标人于甲乙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开始正式提供保安服务。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工作需求,在24小时内安排保安员上岗服务。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按照(元/人/天)进行报价,报价为每名派驻保安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报酬(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报酬、保安人员三险、税金、福利、劳保用品等其它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
2、投标报价的上限为(280元/人/天),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元”的整数为报价计价单位(为便于结算工作,本项目不接受含有角、分的投标报价),向下浮动进行投标报价。
八、保安费用计算方式:
由办案单位与中标人另签订劳务服务合同,服务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保安单日费用标准、实际用工人数和工作天数,据实结算雇用保安的总费用。
九、看护期限:
根据以往专案工作经验,对看护人的看护期限通常为1至6个月,特殊案情需视专案组的工作情况而定,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不确定性。
十、中标结果有效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有效期为2年,投标人中标后,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为其一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按照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开始生效计算)。第一年合同期满后,乙方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则续签合同一年;否则,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一、保安人员主要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配合采购人对“目标人”进行24小时的全天看护,确保被看护人员不发生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情况发生。
二、保安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专案工作需要,保安看护人员与“看护目标”拟按照1:6的比例标准进行配置,即每名嫌疑人每天配备6名保安看护人员(8小时一班,每班2人)。
三、工作内容及人员要求:
1、采购人根据案情工作需要,向中标人提出需要上岗的保安人数及性别;
2、保安员在正式上岗前要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保安员对“看护目标”的地点、人员信息情况等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3、所有上岗保安员须统一着装,承担对嫌疑人的贴身看护,对嫌疑人饮食起居进行全方位看管,并负责好嫌疑人住所的卫生,负责门禁的保安员要对进出人员做好登记、消毒和体温检测,严防无关人员混入;
4、每班次至少要有一名总负责人对全体当班保安员进行管理,当班保安员要随时听从专案组民警调遣,主动配合专案组民警外提嫌疑人审讯、体检、就医等工作;
5、保安员在看护期间要坚决防止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坚决防止嫌疑人逃脱,坚决防止嫌疑人之间、嫌疑人与外界进行各种形式的联络;
6、保安员要坚决杜绝替嫌疑人通风报信或者传递任何形式的信息,严禁看护期间保安员与嫌疑人进行任何交谈,保安员之间也不得进行非必要的闲聊;
7、保安员当班期间严禁睡觉、溜号、走神、玩手机等,时刻要保持良好的看护状态,全体保安员要服从专案组管理,按照专案组要求履行看护职责,随时按照专案组民警要求做好与嫌疑人看护相关的全部工作;
8、专案组将制定看护职责相关制度,保安员违反相关制度的,经专案组提出,中标人须对违规保安员进行退换;
9、出现通风报信、泄密以及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问题的,除了对当班的保安人员进行追责外,中标人还要承担管理责任,采购人有权拒付保安费用;
10、保安员年龄在3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残疾及传染病),体检证明无心脏病等影响保安工作的重大疾病;保安员如为中共党员、部队转业干部可优先录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岁;
11、保安员上岗前需提供政审和人事档案,保安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前期保安公司培训,并办理《保安资格证》;
12、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与服务项目相关的保险,提供相关证明给采购人,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保安员上岗前须提供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配备相应管理层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按照比例配备勤务中队长,对所派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同时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看护工作的落实。
四、保安每日费用标准:
本项目按照每名保安每天280元的上限标准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此价格为包干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等其它费用),保安员的服装费、以及相关保安装备保障等费用,均由保安员派出单位自行承担。
五、看护人员需求概况:
从以往的工作经验看,每个专案需要看护的工作目标少则3-5人、多则10-20人,并且每年成立的专案数量也无法提前预判。因此,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保安公司承接任务能力的响应度,确保中标后可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六、服务响应速度:
中标人于甲乙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开始正式提供保安服务。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工作需求,在24小时内安排保安员上岗服务。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按照(元/人/天)进行报价,报价为每名派驻保安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报酬(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报酬、保安人员三险、税金、福利、劳保用品等其它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
2、投标报价的上限为(280元/人/天),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元”的整数为报价计价单位(为便于结算工作,本项目不接受含有角、分的投标报价),向下浮动进行投标报价。
八、保安费用计算方式:
由办案单位与中标人另签订劳务服务合同,服务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保安单日费用标准、实际用工人数和工作天数,据实结算雇用保安的总费用。
九、看护期限:
根据以往专案工作经验,对看护人的看护期限通常为1至6个月,特殊案情需视专案组的工作情况而定,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不确定性。
十、中标结果有效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有效期为2年,投标人中标后,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为其一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按照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开始生效计算)。第一年合同期满后,乙方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则续签合同一年;否则,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一、保安人员主要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配合采购人对“目标人”进行24小时的全天看护,确保被看护人员不发生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情况发生。
二、保安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专案工作需要,保安看护人员与“看护目标”拟按照1:6的比例标准进行配置,即每名嫌疑人每天配备6名保安看护人员(8小时一班,每班2人)。
三、工作内容及人员要求:
1、采购人根据案情工作需要,向中标人提出需要上岗的保安人数及性别;
2、保安员在正式上岗前要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保安员对“看护目标”的地点、人员信息情况等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3、所有上岗保安员须统一着装,承担对嫌疑人的贴身看护,对嫌疑人饮食起居进行全方位看管,并负责好嫌疑人住所的卫生,负责门禁的保安员要对进出人员做好登记、消毒和体温检测,严防无关人员混入;
4、每班次至少要有一名总负责人对全体当班保安员进行管理,当班保安员要随时听从专案组民警调遣,主动配合专案组民警外提嫌疑人审讯、体检、就医等工作;
5、保安员在看护期间要坚决防止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坚决防止嫌疑人逃脱,坚决防止嫌疑人之间、嫌疑人与外界进行各种形式的联络;
6、保安员要坚决杜绝替嫌疑人通风报信或者传递任何形式的信息,严禁看护期间保安员与嫌疑人进行任何交谈,保安员之间也不得进行非必要的闲聊;
7、保安员当班期间严禁睡觉、溜号、走神、玩手机等,时刻要保持良好的看护状态,全体保安员要服从专案组管理,按照专案组要求履行看护职责,随时按照专案组民警要求做好与嫌疑人看护相关的全部工作;
8、专案组将制定看护职责相关制度,保安员违反相关制度的,经专案组提出,中标人须对违规保安员进行退换;
9、出现通风报信、泄密以及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问题的,除了对当班的保安人员进行追责外,中标人还要承担管理责任,采购人有权拒付保安费用;
10、保安员年龄在3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残疾及传染病),体检证明无心脏病等影响保安工作的重大疾病;保安员如为中共党员、部队转业干部可优先录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岁;
11、保安员上岗前需提供政审和人事档案,保安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前期保安公司培训,并办理《保安资格证》;
12、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与服务项目相关的保险,提供相关证明给采购人,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保安员上岗前须提供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配备相应管理层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按照比例配备勤务中队长,对所派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同时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看护工作的落实。
四、保安每日费用标准:
本项目按照每名保安每天280元的上限标准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此价格为包干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等其它费用),保安员的服装费、以及相关保安装备保障等费用,均由保安员派出单位自行承担。
五、看护人员需求概况:
从以往的工作经验看,每个专案需要看护的工作目标少则3-5人、多则10-20人,并且每年成立的专案数量也无法提前预判。因此,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保安公司承接任务能力的响应度,确保中标后可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六、服务响应速度:
中标人于甲乙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开始正式提供保安服务。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工作需求,在24小时内安排保安员上岗服务。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按照(元/人/天)进行报价,报价为每名派驻保安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报酬(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报酬、保安人员三险、税金、福利、劳保用品等其它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
2、投标报价的上限为(280元/人/天),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元”的整数为报价计价单位(为便于结算工作,本项目不接受含有角、分的投标报价),向下浮动进行投标报价。
八、保安费用计算方式:
由办案单位与中标人另签订劳务服务合同,服务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保安单日费用标准、实际用工人数和工作天数,据实结算雇用保安的总费用。
九、看护期限:
根据以往专案工作经验,对看护人的看护期限通常为1至6个月,特殊案情需视专案组的工作情况而定,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不确定性。
十、中标结果有效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有效期为2年,投标人中标后,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为其一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按照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开始生效计算)。第一年合同期满后,乙方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则续签合同一年;否则,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一、保安人员主要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配合采购人对“目标人”进行24小时的全天看护,确保被看护人员不发生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情况发生。
二、保安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专案工作需要,保安看护人员与“看护目标”拟按照1:6的比例标准进行配置,即每名嫌疑人每天配备6名保安看护人员(8小时一班,每班2人)。
三、工作内容及人员要求:
1、采购人根据案情工作需要,向中标人提出需要上岗的保安人数及性别;
2、保安员在正式上岗前要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保安员对“看护目标”的地点、人员信息情况等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3、所有上岗保安员须统一着装,承担对嫌疑人的贴身看护,对嫌疑人饮食起居进行全方位看管,并负责好嫌疑人住所的卫生,负责门禁的保安员要对进出人员做好登记、消毒和体温检测,严防无关人员混入;
4、每班次至少要有一名总负责人对全体当班保安员进行管理,当班保安员要随时听从专案组民警调遣,主动配合专案组民警外提嫌疑人审讯、体检、就医等工作;
5、保安员在看护期间要坚决防止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坚决防止嫌疑人逃脱,坚决防止嫌疑人之间、嫌疑人与外界进行各种形式的联络;
6、保安员要坚决杜绝替嫌疑人通风报信或者传递任何形式的信息,严禁看护期间保安员与嫌疑人进行任何交谈,保安员之间也不得进行非必要的闲聊;
7、保安员当班期间严禁睡觉、溜号、走神、玩手机等,时刻要保持良好的看护状态,全体保安员要服从专案组管理,按照专案组要求履行看护职责,随时按照专案组民警要求做好与嫌疑人看护相关的全部工作;
8、专案组将制定看护职责相关制度,保安员违反相关制度的,经专案组提出,中标人须对违规保安员进行退换;
9、出现通风报信、泄密以及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问题的,除了对当班的保安人员进行追责外,中标人还要承担管理责任,采购人有权拒付保安费用;
10、保安员年龄在3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残疾及传染病),体检证明无心脏病等影响保安工作的重大疾病;保安员如为中共党员、部队转业干部可优先录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岁;
11、保安员上岗前需提供政审和人事档案,保安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前期保安公司培训,并办理《保安资格证》;
12、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与服务项目相关的保险,提供相关证明给采购人,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保安员上岗前须提供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配备相应管理层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按照比例配备勤务中队长,对所派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同时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看护工作的落实。
四、保安每日费用标准:
本项目按照每名保安每天280元的上限标准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此价格为包干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等其它费用),保安员的服装费、以及相关保安装备保障等费用,均由保安员派出单位自行承担。
五、看护人员需求概况:
从以往的工作经验看,每个专案需要看护的工作目标少则3-5人、多则10-20人,并且每年成立的专案数量也无法提前预判。因此,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保安公司承接任务能力的响应度,确保中标后可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六、服务响应速度:
中标人于甲乙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开始正式提供保安服务。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工作需求,在24小时内安排保安员上岗服务。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按照(元/人/天)进行报价,报价为每名派驻保安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报酬(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报酬、保安人员三险、税金、福利、劳保用品等其它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
2、投标报价的上限为(280元/人/天),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元”的整数为报价计价单位(为便于结算工作,本项目不接受含有角、分的投标报价),向下浮动进行投标报价。
八、保安费用计算方式:
由办案单位与中标人另签订劳务服务合同,服务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保安单日费用标准、实际用工人数和工作天数,据实结算雇用保安的总费用。
九、看护期限:
根据以往专案工作经验,对看护人的看护期限通常为1至6个月,特殊案情需视专案组的工作情况而定,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不确定性。
十、中标结果有效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有效期为2年,投标人中标后,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为其一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按照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开始生效计算)。第一年合同期满后,乙方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则续签合同一年;否则,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一、保安人员主要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配合采购人对“目标人”进行24小时的全天看护,确保被看护人员不发生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情况发生。
二、保安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专案工作需要,保安看护人员与“看护目标”拟按照1:6的比例标准进行配置,即每名嫌疑人每天配备6名保安看护人员(8小时一班,每班2人)。
三、工作内容及人员要求:
1、采购人根据案情工作需要,向中标人提出需要上岗的保安人数及性别;
2、保安员在正式上岗前要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保安员对“看护目标”的地点、人员信息情况等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3、所有上岗保安员须统一着装,承担对嫌疑人的贴身看护,对嫌疑人饮食起居进行全方位看管,并负责好嫌疑人住所的卫生,负责门禁的保安员要对进出人员做好登记、消毒和体温检测,严防无关人员混入;
4、每班次至少要有一名总负责人对全体当班保安员进行管理,当班保安员要随时听从专案组民警调遣,主动配合专案组民警外提嫌疑人审讯、体检、就医等工作;
5、保安员在看护期间要坚决防止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坚决防止嫌疑人逃脱,坚决防止嫌疑人之间、嫌疑人与外界进行各种形式的联络;
6、保安员要坚决杜绝替嫌疑人通风报信或者传递任何形式的信息,严禁看护期间保安员与嫌疑人进行任何交谈,保安员之间也不得进行非必要的闲聊;
7、保安员当班期间严禁睡觉、溜号、走神、玩手机等,时刻要保持良好的看护状态,全体保安员要服从专案组管理,按照专案组要求履行看护职责,随时按照专案组民警要求做好与嫌疑人看护相关的全部工作;
8、专案组将制定看护职责相关制度,保安员违反相关制度的,经专案组提出,中标人须对违规保安员进行退换;
9、出现通风报信、泄密以及嫌疑人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问题的,除了对当班的保安人员进行追责外,中标人还要承担管理责任,采购人有权拒付保安费用;
10、保安员年龄在3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残疾及传染病),体检证明无心脏病等影响保安工作的重大疾病;保安员如为中共党员、部队转业干部可优先录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岁;
11、保安员上岗前需提供政审和人事档案,保安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前期保安公司培训,并办理《保安资格证》;
12、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与服务项目相关的保险,提供相关证明给采购人,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保安员上岗前须提供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配备相应管理层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按照比例配备勤务中队长,对所派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同时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看护工作的落实。
四、保安每日费用标准:
本项目按照每名保安每天280元的上限标准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此价格为包干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等其它费用),保安员的服装费、以及相关保安装备保障等费用,均由保安员派出单位自行承担。
五、看护人员需求概况:
从以往的工作经验看,每个专案需要看护的工作目标少则3-5人、多则10-20人,并且每年成立的专案数量也无法提前预判。因此,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保安公司承接任务能力的响应度,确保中标后可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六、服务响应速度:
中标人于甲乙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开始正式提供保安服务。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工作需求,在24小时内安排保安员上岗服务。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按照(元/人/天)进行报价,报价为每名派驻保安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报酬(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报酬、保安人员三险、税金、福利、劳保用品等其它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
2、投标报价的上限为(280元/人/天),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元”的整数为报价计价单位(为便于结算工作,本项目不接受含有角、分的投标报价),向下浮动进行投标报价。
八、保安费用计算方式:
由办案单位与中标人另签订劳务服务合同,服务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保安单日费用标准、实际用工人数和工作天数,据实结算雇用保安的总费用。
九、看护期限:
根据以往专案工作经验,对看护人的看护期限通常为1至6个月,特殊案情需视专案组的工作情况而定,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不确定性。
十、中标结果有效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有效期为2年,投标人中标后,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为其一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按照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开始生效计算)。第一年合同期满后,乙方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则续签合同一年;否则,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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