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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青隽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过程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第三标段(C地块)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1-04-07     浏览: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襄阳市青隽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过程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湖北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06日 19: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
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 null
预算金额 ¥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坤
项目联系电话 0710-3221331
采购单位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10-3221331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0-361618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SZ-JSGC202102QT-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0】XM2360号
3、项目名称:襄阳市青隽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过程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0(万元)
6、最高限价:230(万元)
7、采购需求:
襄阳市青隽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等后续全部工程施工的施工过程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任务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6.3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10年及以上造价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目前在本单位注册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承诺书)。
6.4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出具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性文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2.9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9万m2及以上的高层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业绩。
6.5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提供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报)为准]。
6.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2)投标企业需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发生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将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6.9 其它:襄阳市青隽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过程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服务分为第一标段(A地块)、第二标段(B地块)、第三标段(C地块),第一标段(A地块)、第二标段(B地块)已确定的中标人不得参加与本次第三标段(C地块)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
3、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indexsys)—服务导航—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1 年 4 月 7日9:00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华光路以南、清河北路以东、祥云路以北 。
3.招标范围: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91亩,总建筑面积约42.48万m2 。
4.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任务为止。
5.总投资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79亿元人民币。
6.标段划分:襄阳市青隽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过程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是①襄阳市青隽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标段(A地块)施工过程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总建筑面积约21.45万m2,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约6.5亿元;②襄阳市青隽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标段(B地块)施工过程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总建筑面积约 11.66万m2,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约3.6亿元;③襄阳市青隽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标段(C地块)施工过程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总建筑面积约9.37万m2,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约2.9亿元。
7.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7号
联系方式:0710-3221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
联系方式:0710-3616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坤
电   话:0710-32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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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mof.g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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