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人防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 | ||
行政区域 | 合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7日 11: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19905139 | ||
采购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0551-629017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工1801990513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人防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人防设备采购工程投标答疑》回复
一、关于付款方式事项
本项调整为:
防护设备:(1)合同订立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 30%;(2)门框送到现场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3)门扇送到现场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4)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10%余款
防化设备:(1)合同订立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 30%;(2)所有设备运至现场支付合同价的30%;(3)所有设备安装完成支付合同价的 30%;(4)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10%余款。
二、关于履约保证金事项
答:请按《合肥工业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人防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执行。
三、根据《人防防护设备统一制式合同》中第二条规定,如我方中标,在现场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塔吊、临时水、电、临时钢管支撑、钢筋、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等施工单位配合费由甲方支付。
答:投标总报价中不包含总包服务费,水电费按照安装费的千分之七,由施工单位(中标单位)支付给甲方。
四、如果我方中标,最终合同价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答:请按《合肥工业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人防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执行。
合肥工业大学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7日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51-6290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夏工18019905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 1801990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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