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2招标范围:食堂外包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2.4经营委托期: 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如出现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条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无不良反馈,可续签一年。
2.5 服务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2.6 入围家数:3家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 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 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联系电话:0431-87910195 联系人:邰女士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田先生 范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