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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办公厅新华通讯社京港专线租赁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14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华通讯社京港专线租赁项目(重招)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采购单位 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13日 10: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03日 13: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4号京铁生达大厦2层第5会议室
预算金额 ¥13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烨
项目联系电话 010-59369338
采购单位 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3076313
代理机构名称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晓烨、刘明阳、刘畅、王毕申 010-59369338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新华通讯社京港专线租赁项目(重招)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N741
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京港专线租赁项目(重招)
预算金额:1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目标:
根据新华社业务的发展,拟租用两条200M北京总社至亚太总分社的京港跨境以太网专线。同时实现两条链路互为备份,有效提升可靠性。
此次采购的专线应实现数据、音视频、新媒体、数据加密等多种业务的融合服务,并集成现用的网络设备建成数据网络,使新华社总社与亚太总分社实现更为快速、便捷、安全的信息传输,并可灵活支持采购人未来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及租用期要求:(1)专线开通工期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后30个自然日内。专线开通是指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的专线全程测通。专线全程测通后,中标人配合采购人进行网络割接。网络调试结束后专线正式开通使用,并开始计算租期。专线的正式开通日期以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完成本项目采购专线网络连接(IP层)的日期为准。(2) 预计租用期:本项目专线预计租期为3年,确定中标人后,将签署第一年租用合同。租期起算时间为正式开通时间。一年合同期满且采购人获得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各项条款在顺延期继续有效,顺延合同的有效期起算时间为上一期合同规定的截止日的下一日。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合同顺延次数最多为贰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须包含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和国际数据通信业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至 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即可购买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4号京铁生达大厦2层第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4)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须包含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和国际数据通信业务)。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010-63076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联系方式:王晓烨、刘明阳、刘畅、王毕申 010-59369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烨
电 话:  010-59369338 

附件下载:

发布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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