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水务防汛物资购置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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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5日 17: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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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
预算金额 | ¥133.6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875968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
合同包1(2021年水务防汛物资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已对接“粤省 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等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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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mof.go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